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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肖像權


crazyx wrote:
臺灣已經很隨和了吧?!
歐美如果看到相機對著,會主動而且嚴厲的警告不得拍攝到人,
對方甚至有權利可以請警察來看相機,同時要求刪除內容,
嚴重時還可以提出告訴。


的確,上次去德國
遇到賣香腸的大排長龍
像機拿起來就被警告了(你沒問過我)
我問了,他就說no...
h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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