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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分享一台全新的Natura Black F1.9(月光機)

之前原廠網站公佈消息時我就被吸引了,
無奈窮學生沒有這筆預算,
等到有錢的時候卻與nikon的餅乾鏡之間左右為難,
在後來又遇上70-210陣亡,
就一直擠不出錢來買直到現在已經停產...
小朋友出走? 我送出去的都是櫻花鉤吻鮭阿
您是開玩笑的吧
我們家垃圾筒就沒發生過這種好事

不過拍出來的照片真是美的沒話說
真希望今年的年終夠我敗一台來玩玩
我用Natura Classica. 分享壹張照片. 我不知道我拍的好不好. 希望大家喜歡囉.rnrnrn我把焦點對在中間的小樹枝上. 這是我在Boston 家的出入口. 有天早上打開門發現這樹枝擋住了我的去處. 小小葉子上還掛著露珠. 忍不住掏出來拍了一張. Natura 的對焦範圍真的很小 從這張圖可以明顯的看出來.
有沒有想過這是非法的行為?
沒錯,您這已經是非法的行為了!
東西在未拆封的狀態下,誰告訴您在垃圾桶裡面的就是人家不要的?
有沒有可能是快遞丟掉的?有沒有想過是無聊人士從別人信箱中拿出來丟掉的惡作劇?
有沒有想過是失主掉在路上,結果被別人丟到垃圾桶裡?

我想,在mobile01上面大家都很注重法律問題,侵犯他人文章的智慧財產權的部份,大家都懂得要避免觸法。那為什麼撿到東西就可以占為己有?還可以大剌剌的在這裡發表心得言論?
其他網友也不懂得要彼此規勸,還在搧風點火?這樣對嗎?

也許是我話多,也許是我放肆在此發言。但是,對的事情就是對的事情,犯法的事情就是犯法。
情節的輕重,並不代表不違法。

期望這位撿到東西的網友,能夠將東西依照包裝上的地址,還給收件人。倘若收件人確定不要,那當然可以接受。如果找不到收件人,也理應先交至警察局,半年後東西自然就是你的。

彼此勉勵
呃,樓上這位大哥,我想樓主只是用這種比較kuso的方式來當文章開頭,該不是真的去撿回來的,正如很多的朋友說是他家的狗叨回來什麼什麼逸品一樣。

然而您的正義感與正確價值觀小弟還是很佩服的
樓上的大大你也太可愛了
"垃圾桶撿到xxx"的勸敗文你還當真阿!
雖然手法有所筆戰過
但也好久沒看到了
CPC000 wrote:
有沒有想過這是非法的...(恕刪)


因為這是文章發表者自己丟到垃圾桶拍完照再撿起來的啦
所以...
我想樓上這位朋友可能不知道Mobile01最近的發文模式
我想樓主並不是撿到的喔:p

繼續貼










marxwang wrote:
希望下次大大能撿到 ...(恕刪)

我天天都在開垃圾桶,但這次撿到月光機,希望有人能再多丟一些他們不想要的東西,而裡面最好會有5D
CPC000 wrote:
有沒有想過這是非法的...(恕刪)

喔!謝謝你的法律告知,我會警惕在心.後來我太太跟我說包裹是她丟的,結果我在拍完照po上去的時候用放大看照片,還真的咧!快遞上是她的名字.我問她為什麼要丟,她說她不爽我口氣不好的一早就叫她去銀行匯款到北京給賣家,她也知道來的東西是我的,所以丟到垃圾桶,還好我撿回來了

take take easy, be be happy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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