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叔叔 wrote: 路上隨拍 最好能徵詢對方意願 對方不想那就打住,不要免強 如果你想拍自然的狀態 那就不必事前徵詢 但是要注意 拍攝完的街拍照片影像 如果有出書或是商業行為 就要對方同意 如果有時間 可以搜尋CANON城市攝影比賽的街拍規範 簡單講~~~ CANON在比賽時有拍攝到人物時,就必須要被拍攝者簽一份同意書 但是~ 拍攝背面、側面、斜側面則不必在台灣地區, 這部份較灰色地帶(e.g. 著特定服飾/衣著導致收入或聲譽受損, 算數 ?!)。 但在有些國家/地區, 只要涉及入鏡者有意識的感受被拍照認定, 皆可認為 : "肖像權"之民事範圍區域。
大正面就要簽...(恕刪)
這也是, 在日本地區.. 民眾或店家對此有所敏感之"灰色"地帶。 在美/加地區, 即使拍到背影/側身... 只要入鏡對象找到蟑螂律師咬住拍照者, 也是吃不完 / x著走...~_~!!
敝人不懂.. 人民之移動自由權利之範圍。 但在美東地區, 已有見過此類上報新聞。
慎之, Che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