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w78 wrote:
像是35SP...我會認定是成本貴到不行但售價卻很便宜的底片機
另外很多電子機身的 SLR 也是超便宜,就連當年的機皇也不到兩萬,中高階機多在八千以下。入門機更可憐,只有兩三千左右,連去誠品百貨公司買一台潮機都買不起。
貓,鐵道,cosplay https://www.flickr.com/photos/dormcat
我也花了兩年的時間才體認到"攝影不等於藝術"這件事
我覺得比較好的定義應該是
攝影=光影捕捉技術=保留既有光線 , 藝術=創作=憑空想像=無中生有
攝影只能將現有的光線保留住,並不能無中生有,人無法單靠相機就製造出自己憑空想像的畫面
藝術的定義範疇較廣可以任意製造,要多要少,要美要醜,要寫實要虛幻都可以
因為"藝術"一詞本身就沒有界定呈現方式和過程
而攝影定義的呈現方式就是用光線印出畫面影像
我覺得如果硬要將兩者結合的話,我只承認光線控制、構圖、製造光源等等過程才算是藝術的一部分
因為這過程才算是無中生有,才是創造...
攝影本來就只是把單純將鏡頭對準目標後按下快門的那瞬間
摻入藝術而論真的不是很妥當
以上是個人的想法,我不期望有多少人認同
這本來就是主觀意識沒有標準可言
畢竟"攝影"和"藝術"這兩個詞,也是人創造出來的
並非像數學、物理、化學在自然界本就有存在規則可以作基準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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