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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了感謝各位大大

事情已了解了感謝各位大大
2018-11-10 22:07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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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901003 wrote:
今天拿到了一顆新的...(恕刪)


選罷法 104條

但也沒資格要求你刪照
chris901003 wrote:
今天拿到了一顆新的鏡...(恕刪)


你打110叫警察來告他強制罪
Zefram wrote:



選罷法 104...(恕刪)

可是我拍照到網路上即使我來說他的不好也是我的言論自由不要做到人生攻擊應該也不算吧
那個的意圖使他無法當選應該是只開賭盤之類的吧。

chris901003 wrote:
可是我拍照到網路上...(恕刪)


不造謠就沒差啦

chris901003 wrote:
今天拿到了一顆新的...(恕刪)

騙肖耶他說刪就刪,憑什麼?
台灣的鄉民就是太善良了~~
有些人就是"欺善怕惡"的動物
看到善良的人就一副張牙舞爪的嘴臉
知道對方不好惹, 態度馬上180大轉彎
說有多賤,就有多賤!嘔吐

你又没干什麼偷雞摸狗的事,用不著理他
看他是不是腦子進水,敢在選前跟你走法院一趟
讓火燒得更大,看看到頭來誰會吃大虧~!

文重複發,藥重複吃,對健康不好喔?
生死只是件閒事
公眾人物有被檢視的義務,否則狗仔隊不成天被那些偷上摩鐵偷情的藝人政客們告了嗎。。
chris901003 wrote:
可是我拍照到網路上即使我來說他的不好也是我的言論自由

並沒有
他不能強制你刪,但你放網路(公開)那是可能找你麻煩的
能夠舉證你對他的損害的話,更有可能向你求償(困難)

你能做的只有讓它永遠躺在你的相機或電腦裡,並確保沒有人把它偷出來或散佈
只能告訴你,有人叫你刪你就刪,除非你能肯定圖中完全沒有對方身影、或衍生、創造物
chris901003 wrote:
今天拿到了一顆新的鏡...(恕刪)

不是有用、有價值的照片就刪了吧

若自認是有價值的作品,當然可力爭。
跟對方當面溝通一下,沒那麼嚴重啦!如果你目的單純。
如果是選罷法104條,單單"意圖"的溝成要件就缺失,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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