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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6/9晚間8:40左右在陽光橋撞倒相機的路人


nicko_wen wrote:
你用這樣的口氣,會有...(恕刪)




認了吧找不到的
不討厭HTC也買了不少HTC,但是對H粉超級厭惡,那容不下"異"見的心態真的很可怕
看到大家的回文,好擔心等等有人會發文~~

主題:
[尋人求償]6/9晚間8:40左右在陽光橋上放置相機把我絆倒而導致我骨折的人

.......
你自己沒有把自己的器材顧好,你要怪誰?

難道路人被絆到還要跟你道歉嗎?

Tsubasa~翼 wrote:
時間:2012/6/...(恕刪)


大海撈針
法官: 請你舉證是他踢到相機的!


沒有錄下踢到那一瞬間, 口說無憑!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走下去發現有東西,為了避免自己跌倒只好繼續走
來個自助行為吧~~送唷
記者沒有來抄這一篇就太浪費了
還是丟到批踢踢的數字版效率會比較高?
KM (D7D + 24-105 F3.5-4.5) + Sigma(30F1.4 + 70F2.8 Macro + 28-200F3.5-5.6)
你的腳架有裝反光片或閃爍裝置?
或在腳架前後方10公尺放置三角錐?
除非你腳架是鮮豔顏色 不然那麼细的東西天黑了 沒看到有可能
不就好險你腳架沒絆倒他不然換他搜尋 那天是哪個天才攝影師載那邊拍照
你有確定是他的腳踢到的?
還有出來玩相機的自己本來就要顧好也可以去請保鏢來顧

真莫名其妙

你相機擋路害我絆倒 我急著去醫院 請妳連絡我 我要醫療費
全台灣有兩千萬人
有幾個人在摸B01?
照片裡絕對是錯誤示範!! 命是檢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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