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蟲 wrote:
這年頭廠商真難當。
不接受退貨會被批為欺壓消費者,接受退貨又被人貼陰謀論攻擊。
這個嘛…不管做什麼樣的事,總有人會嫌吧

個人覺得廠商應該會有個裁判基準,
如果被退回來的東西確實完好如初,
確實只要加以整理把(重新包裝或是被拆封的配件換掉),
可以重新出貨,回到市面上,這點個人覺得還算是合理的~
不過如果退回去的東西有明顯使用痕跡的,
廠商會如何處理呢

當瑕疵品報廢?或是拒絕退貨…?
只要買來的東西看起來很正常,
包裝、配件都很齊全,個人還是請向相信他是完全的新品,
畢竟連買東西時都要疑神疑鬼,
懷疑手上的物品是不是別人曾經退過的貨,實在是蠻痛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