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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大家都好棒棒

017869 wrote:
我是SONY的愛好...(恕刪)

無論是否有用過,過保的東西自費維修合情合理,也是業界的準則。無論哪間相機廠,就算他是出廠時就壞了,沒有在保固期內進行維修過保後才發現問題依舊得自費(除非總公司全球性召回)。東西不用不代表他不會壞,反而壞掉的機率更高。
而購買時檢測不出故障的情況原廠不會進行檢修,送民間維修站等於自願放棄保固。所以購買當下要把相機所有功能無論用不用的到都試過一遍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原廠當然一概以過保故障維修收費以茲公平,因為不會有人知道到底是本來就壞還是事後才壞的。
不該將消費經驗在01分享提醒,只會被酸

017869 wrote:
房屋交易5年內有瑕...(恕刪)


你都提出有保固期限了...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017869 wrote:
請參考他版消費者無法...(恕刪)

這一篇跟原廠沒啥關係吧!
不該將消費經驗在01分享提醒,只會被酸
017869 wrote:
2017/12送101門市檢修,檢查閃燈高壓模組故障。沒用過外閃燈,客服要我提出原本就故障的證明!囧SONY不是應該要證明東西是好的嗎?...(恕刪)
017869 wrote:
這篇原本的用意是在提醒各位,買任何東西時,每項功能都要測試。..(恕刪)

沒用過外閃燈,客服要我提出原本就故障的證明!囧SONY不是應該要證明東西是好的嗎?

這句話有很濃的"奧客思想",所以才引來多數網友撻伐,你似乎還沒有想通。

東西在你手上三年+已經過保,"有沒有用過"只憑你片面之詞要人相信,反過來,你卻還要廠商"證明東西原本是好的",世間寧有是理?

誰知道這三年來,你是如何使用這台相機的?你又如何保管這台機器的?...

不是粉絲愛護衛,而是公道自在人心,你的本來善意沒有錯,只是你有點"把善意建立在橫材入灶上"的感覺,以致善意失焦了,以後應該避免。

比起"不明事理"來,閃燈高壓模組故障根本不算個事兒,就讓它過去了吧。希望我這段po文能讓你有所思考,對你往後的人生有點裨益。
017869 wrote:
這篇原本的用意是在提...(恕刪)

所以我買來A7R後過半個月我就再買了F20M小閃來隨身使用兼測試,正常
放三年的閃燈..... 然後賴說出廠就壞了...


真奇人也
widther wrote:
017869 wro...(恕刪)

W大我來助你一腳
同理打比方

地球上50億中的某一個人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買了一台SONY相機新品公司貨
買回家因爲生活與工作忙、女王不可見...
要等假日、有空、家裡沒啥人...才要開箱使用
但是他就很忙的遇到一堆連續的重要或麻煩事
比如:車禍、親人住院、有人見上帝、寵物壽終正寢、自己忙結婚、老婆生孩子、小孩在學校很皮很暴力、自己常被老師校長約見、看車購車、看房購房、整居、搬家、出國出差、外派國外.....
還有的是忘記了以前有買這台新相機,有些人相機買好多台,忘記其中有一台沒使用過也算正常的事
然後後來在三年多後,發現自己原來有這台相機哦!
直接開箱取出電池充飽後,放入相機居然開不了機!!!
怪怪隆地咚啊~它是壞的耶!
三年全新沒使用過,包裝盒貼紙沒撕,完全沒開箱打開過耶!
這是出廠就壞了,拿到消費者手中之前就壞掉了
雖然已過保一年,但是SONY還是要負100%的責任,不關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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