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869 wrote:
我是SONY的愛好...(恕刪)
不懂樓主的邏輯!!

想了解一下,有哪個品牌可以接受買東西回去三年過後第一次使用就壞了可以免費維修!!
017869 wrote:
1、1999年買屋齡27年公寓頂樓,因投資客未在買賣契約及說明書上表示房屋會漏水,超過1年後(過保囉!)房子漏水,過程省略,經過簡易庭調解委員會,前手屋主需支付維修漏水及賠償損失。
2、2008年買的3M除濕機,2016年3M產品召修面板(產品服務免費);2017年因除濕輪故障,已經準備要維修付費,但3M公司客服最後回覆是(免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