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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6/9晚間8:40左右在陽光橋撞倒相機的路人

那是人行道吧,行人優先。要賠到全額有難度。
而且樓主要怎麼舉證是誰撞的?找證人嗎?非親非故的,誰會願意出來?
況且,過失毀損只是民事,要是對方因為被絆倒有受傷而告過失傷害,以民事案件對刑事案件,本來就比較不利,要是對方還有提出其他的求償,到時候吃虧的不會是對方。
以我的經驗 法律途徑只會到調解 對方可說的理由超多的 整個過程您自己也有疏失
Tsubasa~翼 wrote:
事發當時我把相機上腳架架好轉身到另一邊拿東西,你經過時絆倒腳架連帶摔到相機
"你一聲道歉都沒有,連頭也不回,"
我急於檢查沒有即時攔下你,事後檢查發現鏡頭損毀
(手動鏡鏡身對焦螺環變形,確定無法修復)
若有看到這篇文章請盡速與我聯絡,也請各位網友幫忙轉發
我的信箱:SakuyaTsubasa@gmail.com
==========
我鏡頭剛買沒一個禮拜,今天第一次試鏡就被你撞壞
我沒什麼耐性,最多等你一個禮拜
現在找我還可以談,超過時限那就走法律途徑,請你賠全額!...(恕刪)

請問馬路你一個人的嗎?
憑甚麼可以人來人往的地方
放一台相機加腳架妨礙地球自轉?
我沒什麼耐性,最多等你一個禮拜

這句話有被反告恐嚇的可能(前提是真的找到兇手而兇手也配合的再逛01)

沒當下攔住對方很可惜你已經喪失大部份的權益

除非這麼湊巧剛好有正義魔人把事發經過完整拍下

找找吧,看看有沒有剛好有其他的攝影同好與你一樣再橋上不經意的把事故拍下~
這樣讓我聯想到 之前新聞有報說 一個女生騎車忙著玩手機 結果撞到路邊的車子摔倒
第一時間不是檢查傷勢等等的 而是先打卡 哈
他這樣都死無對證了 在這邊發文叫囂是要找誰討啊
取暖文喔
如果沒監視器拍到,且當下你又沒有攔住他
說真的很難找到人來賠償,除非當事人看到這篇文章良心發現
不過...你都說他當時頭也不回的離開了...代表..要賠償更不容易了
就當作學次經驗吧....下次要機不離身

Tsubasa~翼 wrote:
時間:2012/6/...(恕刪)

我們公司的器材,在客戶家自己沒全時緊盯,被客戶家的任何人包括小孩跟狗碰到倒下壞掉,請自己吸收賠償費用

參考參考
Canon機身鏡頭年份持續整理 ericanon.blogspot.tw

Tsubasa~翼 wrote:
我沒什麼耐性,最多等你一個禮拜


路人不出面,你應該慶幸
他沒有被你的"路障"絆倒而受傷

路人真的出面找你,那就是要談受傷賠償事宜了

Tsubasa~翼 wrote:
時間:2012/6/9晚間8:40左右
地點:新店陽光橋往陽光運動園區方向段橋上

事發當時我把相機上腳架架好轉身到另一邊拿東西,你經過時絆倒腳架連帶摔到相機
"你一聲道歉都沒有,連頭也不回,"
我急於檢查沒有即時攔下你,事後檢查發現鏡頭損毀
(手動鏡鏡身對焦螺環變形,確定無法修復)
若有看到這篇文章請盡速與我聯絡,也請各位網友幫忙轉發
我的信箱:SakuyaTsubasa@gmail.com
==========
我鏡頭剛買沒一個禮拜,今天第一次試鏡就被你撞壞
我沒什麼耐性,最多等你一個禮拜
現在找我還可以談,超過時限那就走法律途徑,請你賠全額!




我急於檢查沒有即時攔下你

你當下 都檢查了.不是嗎
事後 才....

黃金右腳
除非你有監視器拍到那個人撞到你的腳架...
不然 法官怎麼知道你是不是隨便看一個人衰..
就說他撞到你的腳架...

我看你還是乖乖等一個禮拜 然後花錢買新鏡頭吧~(~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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