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有被反告恐嚇的可能(前提是真的找到兇手而兇手也配合的再逛01)
沒當下攔住對方很可惜你已經喪失大部份的權益
除非這麼湊巧剛好有正義魔人把事發經過完整拍下
找找吧,看看有沒有剛好有其他的攝影同好與你一樣再橋上不經意的把事故拍下~
Tsubasa~翼 wrote:
時間:2012/6/9晚間8:40左右
地點:新店陽光橋往陽光運動園區方向段橋上
事發當時我把相機上腳架架好轉身到另一邊拿東西,你經過時絆倒腳架連帶摔到相機
"你一聲道歉都沒有,連頭也不回,"
我急於檢查沒有即時攔下你,事後檢查發現鏡頭損毀
(手動鏡鏡身對焦螺環變形,確定無法修復)
若有看到這篇文章請盡速與我聯絡,也請各位網友幫忙轉發
我的信箱:SakuyaTsubas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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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鏡頭剛買沒一個禮拜,今天第一次試鏡就被你撞壞
我沒什麼耐性,最多等你一個禮拜
現在找我還可以談,超過時限那就走法律途徑,請你賠全額!
我急於檢查沒有即時攔下你
你當下 都檢查了.不是嗎
事後 才....
黃金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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