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奸商呀!不過話說回來 樓主這樣積極的為自己 爭取權益 真的該鼓勵要是我也是會據理力爭不會像一些網友 不管是出貨 或是相機有瑕疵 反而自己認栽 或是反過來幫廠商打圓場或是說"這不影響成像與拍照"但花了錢 不管是2000元的贈品 或是11萬的機身 該自己的權益都要去爭取默不作聲 只是讓廠商愈來愈不重視消費者廠商像是消費者消費者到是像是廠商
其實樓主一開始就可以翻閱商品的說明書,裡面就有檢查隨機附贈商品規格和圖示,如有短少拍個照和捉個電子檔剪下給客戶就應該不用等一段時間.我也是一開始買58的閃燈就開始把玩,直到出售時有買家詢問有沒有底座才查看說明書知道底座放在那裡.....至於你所買的網購我朋友也有遇過買筆電有注明送一個外包,收到時只有原廠附的包,我朋友也是打電話過去抱怨(依我了解他的個性和口氣應該比樓主更不好),最後還是寄了一個包包給他.另外如收到補寄的電池還是要注是是否為原廠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