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1都是出門腳踢到,或垃圾桶撿到的,或者是小狗小貓刁來的,哪裡需要白花花銀子去買?在這點上你就先錯了,再來就是買1萬元報帳500元是常態這你不是不知道吧,所以這全部是你的錯既然事情都做了那就做事後補救吧,反正都沒開過,看來你家人也不懂才會指著鼻子說太貴要你賣掉,你就過個禮拜跟他們說你賣掉了,然後去買了便宜的一支只要兩千元的爛菜頭爽爽用就好了。
i.shi wrote:這算另類的炫耀文嗎?大家討論的很high,可是樓主勒?不知所云的丟了就跑。..(恕刪) 為什麼這算是炫耀文?(希望你聽得懂...)有數百萬元器材的正港好野人搞不好還不會像我們這樣經常待在01耶!就算要在01炫耀,也應該去汽車版說買了法拉利、藍寶堅尼...等超跑而被家人罵翻了,這才夠炫耀吧!再來,不知台灣前五百大的企業主或ceo,如郭董、王董...等,他們出門旅遊拍照是否也都帶了鏡皇或御用攝影師?至少,在小的認為,在攝影討論區中,不管是靠著很棒的鏡頭或人頭,只要能拍出毒照的,那才是炫耀文啦~不過,每個人炫耀的標準和方式都不同,自己高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