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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 NEX5 抓拍大家谈 附带自己抓街头抓拍作品

這種類似狗仔的偷拍行為,真的是不良的示範,未經得當事人的同意,就這樣子的拍攝路人的特寫照,真的很不妥,如果人家也拿個相機,不斷的拍攝樓主的照片,而且掛到網路上供大家觀賞,樓主又是如何的感受呢?

這是最基本 對待人的尊重 !!

偷拍這樣的的行為應該被禁止,也應該被批。 更何況...又被拿去公開 ...!! 喔... 天啊 !!
cricketpage wrote:
你一天當中被路上的攝影機就被拍到爛了
高速公路拍的鏡頭還會上新聞...
我也不願意阿...


己所不欲,何苦施於人。

政府單位和記者被給予了太大的權力,你我都很討厭這種事,
但既然如此,何苦讓自己也變得那麼討人厭?
没有想到,只是想讨论抓拍运动中的场景,居然引起了这么多争论,其实随意拍出的人像,人物的表情最自然,也许人们都有镜头恐慌。就像拿着单反大机的,对方一看就神情僵硬。其实我只想练习抓拍,用来拍自己的亲人朋友,表现他们最自然的一面!
都說照片是在對岸拍的了
還一堆正義魔人在那用台灣法律講來講去的
真是無言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y2khome wrote:
没有想到,只是想讨论...(恕刪)


不能直接拿熟識的人練習嗎?
一定要把陌生人Po上網才算有練習到嗎?

就像在餐廳吃飯,開閃光燈拍食物會讓人厭惡一樣,
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尊不尊重的問題。
人怕出名豬怕肥. 當你還是無名小卒亂拍別人拍個爽的. 被拍的才不管你.
那天你有了點名氣後, 就會開始有人想你身上撈點好處. 肖相權這種事其實是保護攝影師用的.

又難保你有一天帶衰, 拍的人, 心胸特別狹窄. 就是要用肖相權來玩你. 所以平時多瞭解點法律是好的.
那些隨意解讀法律條文的人, 大可不理.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讨论还是这么激烈,算了,从今开始,本人不去抓拍人了,今天开始抓拍鸟儿,发现打鸟更能提高技术,今天打了只和大家分享 ,大家就不要吵了。



合法三那張照片也違法了喔!請問!那三人有同意你拍祂們嗎?
聽說祂們向正義魔人投訴喔…
小明明 wrote:
我覺得合法三那張照片也違法了喔!請問!那三戶人家有同意你拍祂們家嗎i


那請你先去告google map吧 告完再來報告一下誰合法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inoue555 wrote:
如果被攝者不知情呢?那他要如何表達自己的不願意?...(恕刪)

你自己想看看, 怎樣是偷拍怎樣是街拍

大部分的正義魔人其實都掙扎過也想要街拍

因為自己心態無法突破, 所以變得忿忿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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