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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去過棒球場解答一下...感謝

ziv0225 wrote:
蔡大哥這篇我也看過了...(恕刪)


8.為維護職棒選手之肖像權利,非經聯盟書面允許,觀眾不得攜帶攝影機具進入球場,且各式相機之使用不得搭配望遠鏡頭(300mm及以上)或特殊效果鏡頭於球場內使用。

據官方網站說明...好像是等於大於300mm就不能使用了!?



Lordstyx wrote:
8.為維護職棒選手之...(恕刪)


笑像拳是吧?節錄蔡小明的話..........
"當這個「肖像權」沒有太多的商業價值時,堅持這個「權」的意義根本不存在!"

而且,他愈講火氣愈大(血壓高),就知道這規定不是只有我們這種玩相機的人才會生氣的!!!

阿男的啦 wrote:
我買內野的票,那我可...(恕刪)


可以拍!! 我看大家都在拍... 可是有網子喔

球場內野區裡拍的
ziv0225 wrote:
笑像拳是吧?節錄蔡小...(恕刪)


+1......

買票進場,練練技術,拍拍照片留念.....
出發點和DC一樣,只是工具的不同,用途也是一樣..

他真以為95%以上的人...
是要用所謂肖像權來掙錢的!?

呸!!


規定300MM很奇怪,有註明片幅嗎?

不然我只要拿3/4系統,接200MM

實際焦長就大於300MM了

https://www.instagram.com/izzychiang/
之前有拿70 300進去~~

不過完全沒事耶@@

沒人來管我的說.....
我還記得,那個不經意的街頭,原來,有著那麼多種變化的驚喜。
我是帶s家的50-500,單腳架,也是坐內野,從資格賽拍到中職季賽,比賽未開始時還拿到最前面拍,到目前都沒人來關切過我(會不會今天說出,改天就被關切),這真不知該高興嗎?

難道是我們一群太多人,也幾乎都是男生,所以工作人員不敢過來

不過,記得比賽時,閃燈不要開哦,會影響到球員
那個300MM以上規定讓我想到一個好笑的點,如果以後生產鏡頭的標榜299MM,這樣不就每顆鏡頭都可以攜帶入場...,我記得以前有某個交通規定也是,3.5噸的貨車,持小客車的駕照可不可以駕駛 ,後來就繁衍了一些3.49噸的車...,這個不好笑嗎?我覺得還蠻好笑的...,個人的一個奇怪笑點,抱歉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話說以前有個數學公式,超過、未滿、以上、以下...。

超過就是超出不包含此數、未滿就是未到不包含此數、以上和以下就是包含此數。

舉個例300MM以上,就是包含300MM。

抱歉又岔出一個冷笑話...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我今天從澄清湖棒球場回來,答案是可以的
但要低調點,我沒帶腳架和閃光
但我發覺.....
很難跟大家一起喊....
因為會分心...一喊又動一下
所以我只拍前後3局
這樣就快200多張了

在9下潘忠偉那支全壘打
讓全場陷入瘋狂,之後差1分....輸了

結果....一直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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