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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70300G

多打一篇,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ykleu wrote:
MINOLTA都把自己的屁股給賣了,還怕sony消費嗎?
倒是皇帝不及,一堆太監卻像屁股著了火一樣的著急啊,
消費就消費,minolta不爽去告啊,它都不急不告了,
你不爽有啥理由告?
就算sony要把g鏡改為入門鏡用的等級,那也沒人管得著啊,
就算半個ed鏡都沒有,一樣可以叫做g鏡,
你是在火大些什麼?

G鏡的榮光,minolta的榮光,這些早就走遠了,
逐鹿中原失敗就只是一個消失在歷史上的品牌,
以後只會有sony的故事繼續演而已,
消費minolta就叫沒廉恥?
minolta自己屁股賣了又賣就叫有恥?
商場豈是用廉恥一言可蔽之,
sony消費菜斯 monilta,pana消費徠卡,
都是合理的!!!

ps1:那些廠商還感謝有人拿錢來消費他們哩,現在微軟也正捧著鈔票準備臨幸雅虎勒,
什麼?雅虎不爽賣?那只是價錢沒談攏而已,談攏了還不是歡天喜地的收錢賣屁股去,
甲骨文買peoplesoft玩的也是同一招,這些併購從來都沒人提過廉恥兩個字過。

ps2:台灣雅虎買有名有任何不同嗎?

Konica Minolta對退出相機市場的一問一答
DSLR關連技術及專利,全部賣給SONY,如此理解是正確嗎?還是有部分專利還是由Konica Minolta擁有?

A:專利方面,由Konica Minolta擁有,在DSLR開發時需要的專利,是以「允許使用」方式(給SONY)。

α接環Sony只有使用權,你可以繼續鬼扯什麼賣屁股........
Walt Yu wrote:
我又沒說70-300G不是G
拜託你有點廉恥,不要只會消費Minolta
除了自慰跟扣帽子之外您老還有什麼本事阿?


消費Minolta??!@?Minolta已經死了~~如果還活著~~天曉得會不會也生一隻70-300G?!!?
Sony高興怎麼消費minolta您管的著嗎>!?偶管的著嗎?!?!
扣帽子誰比老大您行阿!??!講沒幾句就Sony fans帽子帶上來!!!!
您老玩Minolta多久了???還去文包的場子酸人?!?!看看別人的成績!!!~也不想想您玩到現在~只剩下一張嘴可以逞強?!?!?
Walt Yu wrote:
Konica Minolta對退出相機市場的一問一答
DSLR關連技術及專利,全部賣給SONY,如此理解是正確嗎?還是有部分專利還是由Konica Minolta擁有?

A:專利方面,由Konica Minolta擁有,在DSLR開發時需要的專利,是以「允許使用」方式(給SONY)。

α接環Sony只有使用權,你可以繼續鬼扯什麼賣屁股........


人家講賣屁股只是個比喻~~~讓出使用權也是賣屁股阿!!!!
廠商是在商言商!~~!!至於有趣的是使用者怎麼想~!!!!
70-300G您別忘記您在寫真迷放話說~~用料和畫質"可想而知"

Walt Yu wrote:
Sony新的那支,傳聞說價錢很便宜(至少相對現在的價錢是很便宜),Sony自己開發超音波馬達也還是得攤成本在裡面,Sony新鏡既然也有超音波馬達,價錢還能降那麼多,則光學與用料的成本可想而知,新版畫質有沒有提升,應該也是可想而知。


大師真是厲害!!!!還沒出的東西也可以"可想而知"!!!!現在kakaku上面有好多人丟sample了!!!!~~~您可以去點一下看看表現有沒有"如您所想"?!?!?
幾位大大們
討論越來越離題啦
這篇主題是討論70-300mm F4.5-5.6 G SSM
請拉回主題吧
要討論其他的恩怨
請另開其他篇討論吧

這是小弟的一些些想法
希望沒有惹幾位大大生氣
謝謝
哈哈

我愛Minolta!!
我愛Sony Alpha!!

我愛G鏡!!
也愛T*鏡!!

用的爽就好了 管他是誰的誰的~

母哇哈哈哈哈哈

只要有某些Minolta大濕出現
討論串就會變得烏煙瘴氣...

Minolta很好,很強大
但是
它已經賣了....

要說SONY一切成就都是Minolta的功勞,我也沒有意見
反正SONY的DSLR團隊本來就是Minolta的班底
但是一直酸SONY,一直說Minolta多讚多好
有意義嗎???

有本事,就集資去買下Minolta的商標自己重搞出一台Minolta的相機唄
這樣大濕應該會很開心,很有成就感吧?
我支持您噢!加油!
再創Minolta的榮光就靠您啦!
小弟是今年剛入數位單眼的菜鳥一枚
幾位前輩或有什麼恩怨情愁,小弟實在不是很瞭..
也不容置喙,
想說的只有一句話..
照相的樂趣是什麼?
於其坐在電腦前絞腦汁,
何不背著相機出去打鳥看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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