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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後製色彩與RAW檔寬容度探討


夏洛克 wrote:
RAW要過曝,JPG要欠曝,這個我最近拍完在輸出的時候有發現這件事情!!!

的確,如果在市內拍攝,窗外的風景也要出現的話,我用RAW拍攝過曝和欠曝的兩張回來輸出

調整後發現過曝效果來的比欠曝好,因為欠曝在調亮市內細節的時候會出現大量雜訊!!
(也是因為我用一直以來調整JPEG的思維才發現剛好調RAW和調JPEG剛好相反,效果才會比較好)

所以出自個人經驗,我也贊同調RAW的時候過曝比欠曝效果來的好!

至於樓上有人只說了一句"這樣說是錯的"

也沒有後續的追述論點,實在令人感到不齒!(恕刪)





真感動!!!

有實證的大大跳出來敘述經驗了~~

因為我很常用LR,所以也有這樣的感受。

不過呢,雖然樓上的大大僅有「這樣說是錯的」一句,惜字如金,

也不好說是「不齒」啦,以免引戰了。
(前些日子有一篇自我感覺良好、號稱光學大師還力戰很多真正光學專家耶~~有興趣小弟再幫您找找)



並非每人都很有時間可以在網路上回文
我是利用我午休的時間來回這篇文章
我認為講的觀念是錯
我就做了提醒
你可以不認同我的看法
但你使用令人感到不齒
我覺得這樣的用字已經是對我的一種誹謗
文章我已經備份

夏洛克 wrote:
RAW要過曝,JPG要欠曝,這個我最近拍完在輸出的時候有發現這件事情!!!

的確,如果在市內拍攝,窗外的風景也要出現的話,我用RAW拍攝過曝和欠曝的兩張回來輸出

調整後發現過曝效果來的比欠曝好,因為欠曝在調亮市內細節的時候會出現大量雜訊!!
(也是因為我用一直以來調整JPEG的思維才發現剛好調RAW和調JPEG剛好相反,效果才會比較好)

所以出自個人經驗,我也贊同調RAW的時候過曝比欠曝效果來的好!

至於樓上有人只說了一句"這樣說是錯的"

也沒有後續的追述論點,實在令人感到不齒!
blog: http://amadeuss.pixnet.net/blog
lendliceex wrote:
並非每人都很有時間可...(恕刪)


請提出觀點論點來支持你的結論,

不需要用(我覺得這樣的用字已經是對我的一種誹謗,文章我已經備份)

但,誹謗就是誹謗,不用覺得!

不過,看好!我 並 沒 有 誹 謗 你 ! 不用急著挖洞給我跳!

我只是提出我的觀感

那就是我對只迸出一句否定他人理論的言語

卻沒有其他支持論述的基礎的如此行為感到極為不負責任,所以令人感到不齒。

你儘管儲存你的文章拍下來都無妨,不過你這樣充滿暗示性的威脅言語意更加引發我的不滿。

儘管如此你還是尚未補敘任何相關言論基礎的論點,

除非你釋出你所支撐的論述,否則我不認為我有必要對你的回覆進行任何道歉的必要。

用到誹謗如此誇張字眼等等的暗示性言論來威脅網路上的自由言論基礎者。

不用動不動講不過別人就只會利用剩餘價值來處理事情。

謝謝
算了,不想找這種莫名奇妙的麻煩

我把文章弄掉就是了

除非你想要我去法院跟你見面

看看你長什麼樣子
夏大是不是太激動了些
討論版不是用來吵架的說
如果你這麼認為
那就交由檢查官認定吧
我不想再無意義的筆戰
blog: http://amadeuss.pixnet.net/blog
(恕刪---------------------------------)
唐小見 wrote:
夏大是不是太激動了些...(恕刪)



應該不構成毀謗啦~~相信我。

要不然小弟也被很多人告成功了。(上次我還對某個法律人士說他「廢話」咧。)

「不齒」的意思應該是說「對於這種行為不認同」的一種比較硬派的說法,

跟某大沒論理就直接說小弟「錯」是差不多的硬派說法啦,

是針對行為不是個人,趕快去問檢察官認定認定。
-----------------------

如果說不齒都能夠告成功,

那某大您沒提觀點直接說小弟是錯的,小弟自然也能告你成功囉?

當然不可能嘛。

所以論理就回歸論理,告來告去多無趣啊~~

不過您「欠」小弟一個論理,您說小弟錯才有道理啊。



哇!!!
連"不齒"都能興訟
真是棒阿~~~~給愛心貼紙一張

網路上誰沒有冷嘲熱諷
這一點點文字衝突
就要興訟
你可能沒碰過連信仰都被糟蹋的經驗吧
不齒就我看來已經算文雅了
難道你連這點雅量也沒有
還是就你你的經驗與實務
提出raw檔寬容度來做更有利的說明
是不是比興訟更實際

如果沒有經驗或實務
一起來討論
學得不是更多
就像我就是抱著學習的心態點進來看
結果看到這種結果
只叫人感到遺憾

該不會連遺憾都會被備份吧

小葉叔叔 wrote:
哇!!!連"不齒"都...(恕刪)


我覺得總有一天01可能會關站~~原因是引起太多訴訟案件,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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