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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6/9晚間8:40左右在陽光橋撞倒相機的路人

有無錄影 錄音?

用到 自首 這種字眼

都可以自比警方來辦案了??

用字遣詞還是自律比較妥當吧!!

你除了需要一支穩一點的腳架外

還有小心再小心......祝好運.......


腳架放的地方就是你專屬的嗎?現在流行劃地為王嗎?奇怪耶你!
是非對錯傻傻分不清楚!建議你快去告這邊一堆人等著看!
這篇有蓋大樓的潛力.....
期待結果+1

sunnazi wrote:
躺著也中槍是怎樣.....

追趕跑跳碰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Tsubasa~翼 wrote:
時間:2012/6/...(恕刪)


那地方是相機專用地?
不是的話請自已顧好
顧不好還用這種口氣?
相機真的玩很多年?

arclen wrote:
那地方是相機專用地?...(恕刪)

嗯~~~

『相機專用地』?


這個笑點不錯! 有梗!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亂放腳架害人拌倒結果還這樣子找人,不知哪家報社或電視台的人來找新聞時找到這篇順便上上新聞...

去告啊
刑法不處罰這種非故意的毀損
所以就算找到人
告了也只能民事賠償
完全不怕你告
加油吧!

Encoding wrote:
去告啊刑法不處罰這種...(恕刪)


鏡頭表示 GG 了
Tsubasa~翼 wrote:





不多說了
自己看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10904521

趕快找人出來,跟人家說抱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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