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臺灣苗栗采風攝影比賽

2010-03-10 14:06 發佈
不好意思借版提個問題:

在比賽規則十一、附則中有提到:

(二) 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請問若作品曾發表在小惡魔論壇, 或是刊登於公開的無名相簿中,
是否視同已曾公開發表?如果視同, 趕緊把照片拿下來, 這樣可以嗎?

(五)
1. 不得進行合成。
2. 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留白邊或是畫邊等,不收連作。


請問裁切照片, 調整亮度, 調整銳利度, 調整對比度, 以上有哪些是可以在規則允許, 哪些是不允許的呢?


小弟的幾點疑問, 有請各位前輩解答, 感謝~

同文發表於↓



有關參加攝影比賽的一些問作品資格問題~


 

建議直接打電話去主辦單位問(或直接去辦公室)比較準啦!(但要錄音)
DC:Pentax A20 DSLR:PENTAX性能王單眼旗艦機 K7
各大比賽, RAW檔調控裁切是被允許的
只要符合規定畫素以上, 不合成
* PS稍為修圖只要看不出來也可以的
「就是eye苗栗-采風攝影比賽」~延長收件至2010年5月31日

http://mlc.photosharp.com.tw/news.html#
========哈囉傑克.com========
一些攝影團體的連署, 的確生效了 ~~~
A....是因為有人連署嗎,不是因為還沒收到夠多夠水準的嗎........哈
========哈囉傑克.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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