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第5個理由講不下去時,就說...我不買了!!!
從此扮憂鬱...天天加班...夜歸...
應該很快就買到了~可能等級還要高些呢!
夫妻互重是好事,若經濟有餘力何嘗不可,10個理由...未免...
不然在家裡放些"購物申請表"都要有10個"理由欄"...也行!
攝影是好興趣,但可能會佔用到您小部分的經濟與時間,未來的開銷可能不止於此呢!
您是要"就此打住"?還是"揭竿起義"?
或是藉此"機會教育"一下...
國父革命11次才成功,任重道遠....
或許我不見得認同你的說法,但我拼命也要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MSN:coffee_or_me@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