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iper1203 wrote:
這篇蓋大樓的確沒啥意...(恕刪)
我說
以行銷學來說,pentax的江sir把像機的量給衝出來,他成功了
以道德來說,他實在很過份.誇大贈品價格與總價格,已經違法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 第三款
一、 為確保事業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有效處理 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 第三款,以利誘之方法使競爭者之交易相對人與自己交易之行為之不公平競爭案件,特訂定本處理原則。
二、 事業銷售商品或服務附送贈品,其贈品價值上限如下:
(一) 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一百元以上者,為商品或服務價值之二分之一。
(二) 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一百元以下者,為新臺幣五十元。
三、 事業辦理贈獎,其全年贈獎總額之上限如下:
(一)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為新臺幣四億元。
(二)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新臺幣五億元,未滿新臺幣二十億元者,為銷售金額的五分之一。
(三) 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五億元以下者,為新臺幣一億
之前momo賣捷元個人電腦,誇到cpu價格就被公平會罰50萬(明明pentium D930cpu當月價格是6300-6700元 ,他拿上個月與上上個月雜誌說市價超過11000元).我會找時間錄下來,向公平會檢舉
SPRITEANDICE wrote:
如果這種事似而非觀念..如果這種事似而非觀念變成常態是很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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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仿執行長賣車
如果你今天要買車
看好 某一款
我說全部的車只有我們家的有自動變速箱喔
這台車~哇!!!你看 我左轉右轉引擎轉速都不會掉喔!!
(轉速跟左右轉一點關係都沒有)
.(恕刪)
哈哈哈...一整個的好笑..學的有像
只是蠻無奈的
還是有些人的價值觀仍然只向"錢"看
不管黑豬白豬只要能衝業績就是好豬,就是萬中選一的不世奇才,業務高手
唉..

說實在的,我們就像狗...一群在吠火車的狗
雖然沒什麼鳥用,,,
不過我覺得還是要大聲給他幹礁出來
少一個人受騙也好,加減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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