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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你家的K200d是七月半鎮邪機!

套一句老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

這並不是pentax的錯......這樣pentax未免也太可憐了吧

如果您因為這樣而把pentax變成拒絕往來戶,相信對pentax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您可以推薦您的親朋好友買水貨

請不要不信邪...富堃的代理可是非常有名的爛!!

況且要在哪裡買都是您自己決定的!

是富堃,東森,還有....您想圖方便的心態???

所以還是坦然接受囉!

sectionboy99 wrote:
mink大配上你的頭...(恕刪)


這個我笑了XD
謝謝這位網友讓小弟開了眼界,真是有夠誇張
開板大下次要買什麼東西但懶得出門的話
不用五千 三千給我 幫您送貨到府 內容物絕不變動
可惜您退了相機,如果沒退肯定把東森搞死

首先,東森購物屬於"郵購買賣"
依消保法第二條名詞解釋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
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
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再來消保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注意是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關你什麼理由,就算不說也可以,反正七天內要不要退貨是我的事情)

最後是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 、滅失或變更者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樓主即便將那紅色貼紙全部撕除,東森也無法拒絕您的退貨,如果拒絕...那東森就構成了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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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作法明顯違法,居然還有因為單價過高而沒有鑑賞期
不知道是東森沒請法務還是法務瞎了眼,或是這根本就由廠商訂遊戲規則
東森毫無把關,隨便讓廠商亂搞,對於一個這麼大的虛擬通路來說,真的很誇張

學習永無止境
該不會他的鑑賞期只是讓你看看配件有沒有缺...
外觀長的圓的扁的...
那還買他家的幹嘛阿...
到一般賣場還可以東摸摸西摸摸的勒...
連包裝都不給拆...
這...這...這實在太超過了...
從頭到尾看得很仔細
可以肯定不是陰森垢物的問題
是代理商富堃的問題
因為陰森有向廠商反應過
也就是貼紙不是陰森貼上去的
執行長這招好陰險
用別人家的購物平台來行違法買賣
除了pentax躺著也中槍外連陰森垢物台也被中槍
從大家的回覆中罵的不是pentax就是陰森
卻沒人想到貼紙是出自代理商富堃所貼上去的
就算貼紙是富堃貼的
那東森為了賺錢還不是跟他一起和下去搞..
東森說不要賣
富堃又能怎樣
這很明顯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嘛
東森當然有責任阿~
還不如去大X發買東西..
他們自己訂定三十天內都能退貨咧..
無條件退貨
Nikon D80+Sigma 18-50 f2.8 MACRO+Tokina 50-135 f2.8+Nikon SB-600+Nikon FM
不管貨是誰出的
只要是從東森的平台
以東森的名義銷售
東森就必須要負起全部的責任
消費者只需面對東森
誰管出貨給東森的是哪個牛鬼蛇神~

這真的是讓我開了眼了~
qkibbs wrote:
從頭到尾看得很仔細可...(恕刪)


看來您對東森頗有好感的

用很簡單的邏輯來看,分明就是東森購物和富堃都有問題

他購物平台敢賣,就要敢接受消費者的退貨,說什麼富堃不肯退,這都是藉口

前面的大大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如果沒親自看過商品而購買的話(也就是虛擬的交易平台),都可以無條件退回

請問東森憑什麼不接受退貨?

不要說躺著中槍了

要是我的話

什麼都不用多說

直接上法院處理比較快

能玩到富堃關門收攤最好

PENTAX也需要換一個好一點的代理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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