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phate120 wrote:大人亂就算了,連小孩...(恕刪) You are right. 你可以在facebook上招集。看有沒有人理你?在我看來,你已經先被這社會毀滅了!真的有需要這麼的極端嘛?作為人的在全球的社會還是要自己給自己多點正面的方向要不然你會很沮喪的。這就是現實!
連小孩都不放過,連自己的親人都性侵講難聽一點,管不住自己身上的東西就沒有資格擁有這時候真覺得太監真的有存在的理由現在失業率這麼高,關在監獄頂多不自由,做錯事情的是他們,但付出代價的卻是受害者還有我們這些納稅人~!想了就有氣~!我寧願國家施行鞭刑~!關不怕,看用打的會不會怕~!性侵幼童,判100鞭,限30天執行完畢~!此例一出,我就不相信有幾個人敢不好好約束自己的下半身~!
eunice11 wrote:性侵幼童,判100鞭,限30天執行完畢~! 話說...上回去新加坡旅遊,地陪導遊有說...鞭刑沒有分期付款的都是一次打完...打昏了、沒有生命危險情況下繼續打...不過如果真的判100鞭的話...說不定直接判一顆花生米還來的痛快點
訴求有可考量之處 不適任法官本來就該下台但是原本判決的那幾位法官是相當無辜 依法審判是憲法賦予的責任 罪刑法定主義 更是自由主義的要求要求法官用不能用的法條去判更是莫名其妙上面有人提到家長有沒有解釋給小孩聽 那更是可怕 那些家長自己懂嘛http://www.udn.com/2010/9/18/NEWS/OPINION/X1/5856472.shtml以上的新聞連結可以解釋清楚為什麼那幾個案子會那樣判現在的法律不是沒有問題 但是最刑法定的要求下 一定必須這樣好 有人說刑法僵化 如果不這麼玩這麼硬 國家就會恣意侵害人民權益剩下我想大家都懂法官並沒有錯 錯的是法律 而現在這條法律是怎麼出來的 有興趣可以去找立法過程來看可以看得到當初主導立法的利益團體 出現在遊行的照片中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