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的好啊!這是台好機子。我還停留在10D,平常不想帶太多東西就把手把拆了,能小則小。17-40當機身蓋。體積還OK!不會跟超級消費機差太多。超級消費機真的很方便,我唯一不滿意的就是操作速度沒DSLR那麼好。建議樓主還是擺420換掉吧!反正都不能E-TTL了~換之PE-36S來玩玩,不然還是PE-20小巧好用也不賴!我一定要操到10D爆掉才要換機身!我還沒把10D用到極限是浪費。雖然他挺老了,但是我還是挺愛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