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hoxen wrote:
因為[單眼]代表某一個[程度]或[階級], 後來者怎可用比較低廉的代價(不論技術、金錢、或者體力付出)獲得與辛苦的前輩一樣的美譽? 所以入門單眼一定要EVIL切割、準專業一定要與中級機切割、全幅一定要分清楚機身是不是入門等級....
這好像是倒果為因吧....
先有單眼才有類單眼,應該說是商家用「類單眼」這個名稱幫「非單眼」穿金戴銀吧。
現在只是有人對商家這種做生意的行為表達不滿而已嘛
個人比較愛日本雜誌上的分法
1.單眼相機(一眼レフ)=只要有反光鏡的都算,不管它透不透明、固定不定。E10、A55也都算這種
2.輕便相機(コンパクト)=就是我們所說的消費相。對於有手動功能的,頂多就加個「高級」吧。
FUJI的X100、LEICA的X1都不用說自己是「類單眼」也不會有人懷疑它的高級...
3.無反光鏡(ミラーレス)=O家和PA家共同推的M4/3,是一個新的概念,後來日S家和韓S家也都推出這樣的產品,最近PENTAX也開始有動作了,所以它也就壯大成一個新的分類。
至於一堆還沒驗明証身的或是產品太少的,就當作「其它」類吧。
像是RICOH的GXR
http://tw.myblog.yahoo.com/zaizai_chen
TA292001 wrote:
那個業界 我怎麼從來...(恕刪)
這麼想知道嗎...
Nikon跟Canon跟Panasonic跟Samsung跟Olympus的業界業務也都這樣認為
紅塵紛紛情難了,風雲變幻醉一場
慢慢長途尋真我,千杯難倒一酒湘
癡心躊斷緞愁腸,豪情傲劍渡河江
timshea wrote:+1。
…我覺得以性質來說,就是屬於"可換鏡頭相機"裡的一員。這樣比較易懂。...(恕刪)
其實 Mobile01 在大類的區分上,是分成「消費型數位相機」和「可換鏡頭數位相機」,這樣很好。EVIL 放在「單眼相機」裡有爭議,但放在「可換鏡頭數位相機」就沒問題了。使用「可換鏡頭數位相機」這個概念來分類,很明智。
可是,Mobile01 的明智只做了一半,到細項類別又跑出「單眼相機」這個詞來,連 M4/3 都成了「單眼相機」啦!那大類別「可換鏡頭數位相機」的好處就沒有了,真是……
從成像品質、操作方式、可換鏡頭這幾點來看,EVIL 是很像 DSLR 的,其實稱為「類單眼」倒是挺適合的,比那些高階消費機更有資格稱「類單眼」。不過,幾乎沒人這樣用。
「單眼」這個詞翻壞了,不如不用。Mobile01 應該把「單眼相機」的類別都改成「可換鏡頭數位相機」,概念比較正確。
guesswing wrote:日本這個分類也有問題。日文的「一眼」應該也是一個鏡頭的意思,概念上,所有小 DC 也都是「一眼」。小 DC 也沒有反光鏡,理應也屬於ミラーレス一眼カメラ。但這樣分就失去意義了。
…直到有網友推薦日本的攝影雜誌,上面很清楚的分類,我才豁然開朗。
看到ミラーレス一眼カメラ很明白的就知道M4/3系統在日本那邊是被歸類在小單眼的分類裡...(恕刪)
如果想把 DSLR 跟 EVIL 歸成同一大類,還是用「可換鏡頭 」的概念較好。「單眼」或「一眼」是不恰當的名稱。
日本 EVIL 的業者也是都把自己的產品稱為「一眼カメラ」,我十分懷疑這也是商業手法。如同上面27樓說的,想讓消費者把 EVIL 看成跟 DSLR 同一類,而非跟消費機同一類。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