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s2311 wrote:小弟攝影技術不好白平...(恕刪) 我個人覺得如果拍的影像都要套這"風格檔"我是建議你連G3+7-14mm都可以賣掉直接用手機拍即可...就像是你開著法拉利去菜市場買菜實在是太不方便也太浪費了因為你可以騎小綿羊機車去買還方便多了不是嗎?單眼相機發明的概念絕對不是專門用來套"風格檔"全世界頂尖的攝影師全世界得獎的攝影作品沒有任何一個是套用"風格檔"來取勝或是得獎的這風格檔就像麻辣鍋一樣偶而吃還不錯但要是餐餐吃天天吃吃不膩才怪腸胃不壞掉才怪所以你的標題~"用這風格檔~我就把單眼通通賣掉了"我認為並不是那麼的絕對因為我相信有一天你會再把單眼通通買回來的...
dragon3131 wrote:我個人覺得如果拍的影...(恕刪) 我想他不會買回來的..跟看韓劇一樣..明明假到吐血..但就是有人愛看..我不是說改造人那部分....我說的是劇情拉~不要鞭我.不要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