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orange口 wrote:
買貴就是黑店,那麼我...(恕刪)
大家在談公司貨.幾時變水貨商
只要不是免開統一發票的小商店.買賣商品沒開發票就是逃漏稅事實.家樂福也有賣GF2公司貨.發票照開.積點照送
三越法雅克GF2一樣開發票.還可參加三越活動滿5000送500
你去家樂福.7-11買可樂.不管15-25元它開不開發票給你.要不要再跟你要加5%
前後矛盾.

一台28900的相機.不是15-20元可樂
若有問題消費糾紛.退換貨.沒發票怎麼處理.店家會認帳嗎.還是得報警調監視錄影帶來看.看是否真的有去買相機
已經這麼多天.有信用的店家負責人看到這篇文.應該主動連絡冬瓜妹妹.補上發票
而不是由店員版友上來以個人名義發言.店內的人全裝做沒事.好像漏開發票是應該的不想處理
應該投書一下台北市政府官網.請消保官與台北市稅捐處去了解一下.是否這麼大店面的店家是否適用免開統一發票
請店家負責人直接跟消保官與稅稽查員解釋.看是水貨商行規真的不用開發票.還是等著接逃漏稅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