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yun168 wrote:
要跟我借器材?沒問題,借了!
只是有2個條件必須滿足我:
1.我連人都借給你(相機由我親自操作),但是時間必須配合我。
2.當天的費用(車資及吃吃喝喝的)必須由你負責!
如果覺得我的要求很過分的話,請你自己去跟別人借或去買壹台吧!...(恕刪)
帥啊!這倒和小弟一樣
除非借的朋友的習慣、性格我都很清楚,或是只是借到「我看得到」的地方把玩
不然小虫很難會出借器材給人數日(被把玩的機會倒是很常)
如果要拍活動或婚禮我都能配合,至少我自個兒來拍,對方也不用傷腦筋學怎麼拍
只要專心做好社交就行了 - -
話說大學時代借了朋友一顆85/1.8
連我家門都還沒跨出去,在換CPL時一不小心滑手,就活生生的摔在地上
因為小虫的85/1.8也是二手的
我朋友二話不說,約好一星期後帶了一顆二手等值品給我
不過事實上只花了5天,那時網拍不興盛,他一個人在博漢區找了5天
原鏡他自己吸收(後來聽他說修不得,只能當手動鏡用)
因為他也是玩相機的,懂得我們這種人的感受
Mobile01的會員水準真是與日俱下.......
daran2k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應目前的...(恕刪)
一開始看了樓主的第一篇...感覺你的朋友很不負責任...
再看樓主的的第二篇敘述,卻發現並不是這麼回事...
其實樓主朋友的公司肯負責賠償,在我看來已經是很不錯的了...
因為看起來應該是你朋友自己的錯(雖然確實是因為公事而借相機的)
但是公司卻願意賠償...
之後樓主卻向他們要求完好的二手機...
如果是對肇事者做這種要求的話算是合情合理...
但如果站在對方的立場來說,或許會認為樓主在趁機敲詐...
當然我們都相信樓主並沒有這種意思...
但是該公司的主管又不了解樓主的為人,難免會誤會....
其實這類的糾紛往往都不是因為錢,而是誤會所造成...
原告認為被告沒誠意賠償,被告認為原告在趁機敲詐...
所以吵到最後的結果通常是不歡而散...
賠償的一方賠的心不甘情不願,要求賠償的人也受了一肚子的委屈...
如果能夠退一步,相信會得到的更多...
錢再賺就有了,好的朋友卻不容易遇到
一點個人的想法和經驗,希望不同意的不要出來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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