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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站方回應,有分身ID的朋友請自我保重。

有法務是吧?看清楚一點…

台灣法律網

「隱私權中的「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03號解釋參照),從而,未經同意,將他人即時通訊的對話記錄,在公開網站公布出來,即屬侵害他人之隱私,被害人自得於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內(自有侵權行為時起十年內),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有沒有看到「未經同意,將他人即時通訊的對話記錄,在公開網站公布出來,即屬侵害他人之隱私」這一句?

在站務區貼出來那些私人傳訊,取得本人同意了沒?
alphones wrote:
不會…坦白說…理由一...(恕刪)


在下可能比較奸詐一點

1)不開箱不必然沒有對產品銷售的推波助瀾效果,以O大的功力貼些個照片出來,我都差點把年終撥出一部分用在EP系列上(最後還是忍住,決定花在單車上)

2)MILESTONE尚未正式在台上市,都可以引得站長大人親自PO文降溫,背後仍耐人尋味!

其他投廣告費的業者眼紅施壓也不是不可能!(交了保護費居然在01的討論熱度比沒交保護費的差,是可忍,孰不可忍)
Billy.Huang wrote:
交了保護費居然在01的討論熱度比沒交保護費的差,是可忍,孰不可忍...(恕刪)


一起來去世界初吧~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presario2833 wrote:


一起來去世界初吧...(恕刪)


facebook 上也有4/3粉絲團哦…
presario2833 wrote:
一起來去世界初吧~...(恕刪)


我如果繼續假設下去可能很快就會過去了....
其實01本來就是個嘴砲世界

像小弟常常在動研室七嘴八舌 關注機車與汽車路權問題

有些嘴砲真的很偏激又不理性 滿口亡啊 殘的,01管妹不停權這種人 反而把反駁的正義魔人停權

反正大家也見怪不怪了 被停權只說:啊咧XXX又被關了 。 反而是先挑起嘴砲議題的還活的好好的

小弟也是罵到 酸到 本尊攻不夠 只差沒開分身來罵 只是不知道怎麼開分身 (今天才知道不能開分身)


小弟不否認01是個很好的平台 在這邊可以找到很多資訊

只是有些真的很偏激又莫名的(看他發的幾個主題 就知道擺明來亂的) 沒有被停權 不該被停的反而被停


O大已經很少在01PO照片了

我相信檢舉他的也不是什麼優良份子

不過就是眼紅O大的拍照技術
爬了很長的文,開始懷疑Olympus沒交保護費嗎?
Pen系列最近太紅了,需要降溫一下,不然其他家都沒得混了?
以上純假設,如有雷同純屬意外...

公堂之上假設不犯法吧...
~~抓住指縫的風,就能抓住緣分~~
雖然小弟也不是甚麼大人物,不過還是看不下去這件事的發展,在沒有妨礙的他人的情況下,網路空間應該提供最大的自由,這應該是網路社群最基本的核心價值,如今在這裡成為有心人操弄的工具,實在是相當的遺憾。
Blog: http://www.drzyx.com 相簿: http://www.flickr.com/photos/zhiyixie
看完 01 / 世界初的討論
好像 01 跟 O 大都被陷害的感覺...(兇手逍遙法外)
還希望雙方都能有智慧的處理這件事



我發現這篇這麼熱
卻沒有在01首頁的熱門討論出現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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