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ksuho wrote:這個比例是黃金比例它...(恕刪) 黃金比例是 1.61803......,不是 4/3 的 1.33333....有一說法是採用 4:3 的長寬比是為了適合螢幕的比例(制訂時是 2002),不過誰知道不到十年就變成寬螢幕的天下...現在也找不到適合螢幕這種說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