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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站方回應,有分身ID的朋友請自我保重。

球德洛 wrote:
站方應該負責說出O大...(恕刪)


褲大認真好帥喔
why so serious?

tiro wrote:
會不會是使用同一組E-mail,來註冊不同的ID呢?
如果僅依據ip來辨識是否為分身,確實不妥。

判斷是否為分身當然不會光用IP來作為依據,老實說我們追蹤這個帳號已經超過三個月,對方在昨天來電也自己承認有分身,所以這件事並沒有誤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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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
怎麼不早點回應?
非要等到一堆網友輪流PO文才說明?
如果站方早點出來說
我想 事情也不會越滾越大吧

話說 O大不是在停權中
要怎麼在站上說明?

chiang wrote:
我沒有想隱藏事實的真相,站方的立場也講得很明白了,我們會希望當事人自己說明,如果當事人不願意,那站方才會考慮將事件完整的情況上來作說明


但是如果是站方說明我覺得傷害會比較大,所以我希望留給當事人自己解釋,我希望在電腦前的O先生能瞭解我們的意思。
小黃屋會員 35029583,歡迎使用!!!
球德洛 wrote:
當初說LA NEW可...(恕刪)


褲大太認真了,一點都不像你...
褲大也變了,綿羊頭也變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科科科一號機 wrote:
褲大認真好帥喔...(恕刪)

那個時候褲大真是時運不濟

*花花* wrote:
話說 O大不是在停權中
要怎麼在站上說明?

停權一樣可以到站務區發言跟說明,也可以到站務區申請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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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故做神秘狀的說"留待事主日後親自解釋",引導大家朝O大犯了啥嚴重錯誤的方向去想!

第二步,以拖待變,以時間換取空間。如果O大"不屑"復權或回應,正合了01的計謀:"你看,他自己也不敢講了吧!"

第三步,事主真要復權了,到時再說吧。更何況過了一段時間,熱度應該也降低不少了!

不過,以O大的實力,不是得賴在01才能發光發熱,個人猜測申請復權機會不大!


(今天做了好多假設)
說倒底,站方仍不願說明停權的真正原因喔?

事情發生總是會有原因,但是站方的理由能不能讓大家信服才是重點…
雖然不是O家,但我也知道O大

被停權真是


唉唷,這邊他們說了算啦

分享店家消費經驗也不行

他硬要說你打廣告

只有他們說不是才不是

反正他們高興就好

也不是只有這裡可以看

這裡跟以前都不一樣啦

不管哪個版都一樣

客觀的分享文都已經越來越少拉

現在的興趣都是在猜哪一篇文章拿到的稿費比較多


Billy.Huang wrote:
第一步,故做神秘狀的...(恕刪)


我也覺得O大不會申請復權

但是如果有01那邊發出的事件說明

可想而知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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