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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io爸爸的相片書 製造耶穌 教堂相片 結論

西門的”新約經文歷史批判”早在AC1689就出版了, 當時米爾還在辛苦搜尋各個經文的差異, 其中也用到西門的這本書, 儘管他不認同這本書的結論. 西門的主要目的是要透過這些差異來宣揚拉丁文聖經在天主教神學家眼中仍保有權威的超然地位, 不過所有的抄本他認為都被更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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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有某個誇張的論點 “是不是有可能… 上帝一方面將 聖經賜予衪的教會, 以建立信仰教條, 但另一方面, 又允許 聖經的第一手原著在基督宗教一開始的時候就遺失呢?” 當然他的答案是否定的, 聖經是信仰的基礎, 但真正重要的不是經書本身, 而是對這些經書的解釋, 這些解釋就含在透過教會傳遞下來的使徒傳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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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在另一本著作的書中提到 ”聖經抄本中的巨大更動… 第一手的原文已經遺失, 這便完全摧毁了新教徒的原則… 他們查考的, 不過是那些更動過的 聖經抄本的現代版而己. 如果宗教的真理沒有保存在教會中, 那麼想從這些書追求真理就很危險了, 因為這些書有那麼多處更動, 而且還常常是出於抄寫者個人意見而產生的.” 這種理智上對聖經觀念所做出的嚴厲攻擊, 在學院中得到嚴肅的看待, 尤其是在米爾的著作出版後, 更是讓學者重新檢視對信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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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學者可以做的是建立一套方法來鑑別經文, 使得原文得以重現, 信仰的基礎便能再次具備可靠性, 不過要從數量龐大且充滿錯誤的現存抄本中, 重建 聖經的原始經文, 就算是現代科技也應該是個不可能的任務. 話又說回來了, 好像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看到作者討論並數據化分析, 有哪些錯誤是不影響原意, 佔的比例又是多少. 就算有影響原意的部分, 是真正地違反了基要真理嗎? 比例又佔了多少? 如果比例是鳯毛鱗角, 那是不是有些鑽牛角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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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賓利是劍橋三一神學院的古典學者, 他寫了一本 ”對自由思考論述的回應”, 來回應自然神論者柯林斯, 結果大受歡迎, 而且出到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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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利的觀點在於 ”對於這麼多內容的聖經而言, 希臘文新約中的三萬處異文其實不算多, 米爾只是發現了這些異文, 並沒有捏造, 不能指責他破壞基督宗教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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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年, 賓利還寫信給大威克大主教, 想要重建大部分異文的原文, 尤其是重建第四紀尼西亞會議時期的新約經文, 因為這是上個世紀偉大經學家俄利根所使用的經文, 損壞應該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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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利的方法很直接, 他把英格蘭最重要的希臘文抄本 (第五世紀早期的亞歷山大抄本), 仔細對照當時最古老的武加大拉丁譯本. 他發現這二個版本有許多地方一致, 連文字順序都一樣, 但與許多中世紀希臘文版本抄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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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耶柔米真的是用最好的希臘文抄本來編輯經文, 那麼只要比較最古老的武加大譯本與最古老的希臘文抄本, 我們便能判斷出耶柔米時代最好的經文究竟是什麼模樣, 既然這是俄利根所使用的經文, 這也許是基督教早期最好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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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利因此大有信心, , 在1720年出了小册子”印刷提議” proposals of printing, 其中他確定, 透過希臘文和拉丁文抄本的互相協助, 能在細部上確認出經文原文… 在米爾的三萬處異文之中, 只有二百處是真正值得關注的. 可惜的是, 他在過世前都沒能把這個計劃完成. 如果他的想法這麼受歡迎, 為什麼沒有更多的後繼者來完成他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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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約翰本格爾是路德派牧師也是教授, 他對於多如牛毛的異文而深感困擾, 他花了大半輩子來處理這個問題. 他為所有經卷寫了大量的注釋, 在譯義方面不但清楚且令人信服, 直到今日還讓許多學者值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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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格爾構思出了一套判斷標準, 每當碰到有問題時, 能夠多少重建原文的內容, 其判斷標準可以歸納為一句話 “越難懂的經文就越好”. 他的另一個突破是, 把大量異文轉移到這些異文的抄本. 這些抄本在複製時, 一定會和原來的樣本有相近的特徵, 如此就可以分出幾個系譜. 同一個系譜的抄本相似度會高於其他的抄本, 這就好像我們在追溯同姓宗親是不是有共同祖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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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奉新教的約翰威特斯坦 (Johann Westein, 1693-1754) 是十八世紀的學者中, 受到許多爭議的一位. 在他二十歲生日時就發表了一篇論文 ”新約中的各種異文”, 其中宣稱各種經文異文, 不會削弱聖經的可信度和完整性. 這也是我目前比較採信的想法, 只是很好奇為什麼在當時受到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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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相信”上帝已經將這本書一次交付給全世界, 讓人性更臻完全. 這本書包括了一切救恩所需, 不論是信仰上還是行為上的指示. 因此不同的經文異文只會影響 聖經中無關緊要的部分, 至於基本信息, 不論在哪段異文中都不會受到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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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等他接觸到亞歷山大抄本後, 被其中的提前3:16給深深影響. 新約本身就稱呼 耶穌為 上帝, 可是在這經文中稱呼 基督為”上帝在肉身顯現, 被聖靈稱義.” 由於縮寫造成的問題, 還有被墨水額外添加及誤認的結果, 其實真正的意義應該是”以肉身顯現的那位”, 此處的 基督不再明確表明為 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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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還有一些例子說明了基督神性的意義不見了. 例如徒20:28 “神的教會, 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在亞歷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就變成”主的教會, 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如此耶穌被稱為”主”, 而不是明白指為 上帝了, 從此他開始強調聖父和聖子的不同, 也因此受到許多學者的反彈, 因為他的論調和危險發明會導致”蘇西尼主義” - 一個否認基督神性的教義, 可是事實會如此嗎? 是不是到現在這個三位一體的詳細定義還是有些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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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他偏執地認為希臘文抄本因為有誤就覺得不可靠, 因而覺得全部都遭了竄改. 建議不要看最古老的抄本, 而是看最近的抄本, 這樣子的怪理論不被大家接受, 因為在邏輯上就站不住腳了, 我們不接受的就叫做怪理論? 符合自己想法的理論就是好理論? 我自己就變成 上帝了, 可以定義什麼是好, 什麼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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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拉赫曼(Karl Lachmann, 1793-1851) 出版了其貎不揚的希臘文新約, 卻造成了革命性的結果. 他的原意很簡單直接, 如果數百年來聖經抄寫的過程中發生了許多變化, 為何不直接製做一份第四紀末的新約版本? 不過這當然被大家所議論, 不過也為後人增加了更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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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沒有看到一個問題, 聖經包括了新舊二約, 不過所有的異文和撰改都是針對新約的部分, 舊約一點問題都沒有, 這就是因為猶太人使用的舊約部分, 對於手抄本嚴格覆製的態度, 完全超乎大家的想像之外, 為什麼新約就會這麼隨便? 這一章還提起幾位人物, 他們都對於聖經的異文有所處理, 這兒就不再敍述. 看起來這一章也算是對於當時有所頁獻的人物介紹吧, 這兒就比較少討論異文的問題, 所以我在這兒也不下太多篇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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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第五章 探索原始經文: 方法與發現
除了辨別修改的內容之外, 還原最早的文本真不是件輕鬆的事. 這一章會介紹學者專家們要如何判斷被更動的內容… 這兒用三個比較重大的異動而且對後世影響很深的例子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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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經文鑑別學者有一套方法從眾多的經文異文中選擇經文, 這論証基礎可分為外部証據和內部証據二種. 外部證據首先要檢視不同異文版本, 再來判斷這些抄本可信嗎? 最後再說明它們可信或不可信的理由何在? 這些判斷不可由多數人的決定為依歸, 也不能以最多版本或最古老的抄本為準則, 不一定多數人就是正確, 也不一定最古老的版本就比較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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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看起來很簡單, 但是許多事情都超出想像之外. 例如第五世紀和第八世紀的抄本, 不一定第五紀的比較古老, 也許它是從第四紀版本抄來的, 而第八世紀版本則是從第二世紀版本抄來, 所以反而更是古老才對, 這個邏輯式的推理非常有道理, 不過會讓這門學問更加複雜, 更無法做正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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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證據可以分為”內在的可能性”和”抄寫的可能性”二類. 前者會考量到文章內的作者書寫風格, 用詞和神學理論來研判. 後者則是查考抄寫者比較可能創造哪一種經文形式, 愈是簡單好讀的內容, 愈是可能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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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例子是馬可福音1:41 有關一個貧窮痲瘋病人向耶穌求醫治而引起耶穌發怒的故事, “耶穌動了慈心, 就伸手摸他說, 我肯, 你潔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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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場景中, 悲憫之情是簡單無疑問的, 可是這樣正確的嗎? 在一些其他的抄本中, 耶穌不是動了慈心(splangnistheis), 而是動了怒(orgistheis), 一個是拉丁文一個是希臘文, 可是為什麼在這兒要用動了怒? 這可是天差地遠的不同. 在抄寫經文時, 是從動了慈心變到動了怒還是從動了怒變到動了慈心比較可能? 因此動了怒比較難懂, 反而比較有可能是出自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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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馬太和路加福音都是參考馬可福音而完成, 所以他們也都有這個故事, 不過他們在這個地方都省略了那個字, 為什麼他們要省略了這個字呢? 他們本來都是要描述耶穌慈悲的形象, 會不會因為原文是”動了怒”, 他們不得其解, 又不能說謊, 所以乾脆就不寫了呢? 這應該是很合理的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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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馬可福音在許多其他的地方也都有對於耶穌生氣的記載, 可是馬太和路加都沒有對這些多加描述. 馬可3:5 耶穌”怒目周圍”看著那些在會堂中… 路加的記載幾乎一模一樣, 可是他移除了耶穌怒氣的部分, 馬太則是把整個故事重新寫過, 其中也是沒有提到怒氣, 是不是後來的抄寫者也會傾向於如此做呢? 反過來看, 當時的馬太和路加是否可以看成馬可福音的抄寫者呢? 那麼他們如果真的對原文做了修改, 是不是這些福音都不可信呢? 當然不是, 這個可以等到最後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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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中, 在耶穌治好這個病人後, 他”嚴厲斥責他”, 並且”將他趕走”, 相對於前面的動了怒比較搭配合理. 這些都是希臘文的直接翻譯也比較不會更改, 反而現在的翻譯或抄寫都會變得比較婉轉, 而且上下文就不太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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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馬可10:14 耶穌對他的門徒感到惱怒, 因為他們不讓人們帶著小孩前來… 這些生氣的敍述也都被馬太和路加給略過了. 甚致於醫治西門比得臥病在床的岳母, 耶穌一開始有表現出憐憫, 可是等她身上的熱退了之後, 她便起來服事眾人. 由此來看, 要改掉”動了怒”比較合情合理, 耶穌的確動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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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耶穌為什麼生氣呢? 一般來說, 只要有人質疑他的意願, 能力或醫病的權柄時, 他的憤怒就會跟著爆發. 如此解釋起來, 整個故事的感覺就不一樣了. 相同的情況在馬可9中可以看到, 耶穌生氣地反駁說: ”你若能做什麼?” 在信的人, 凡事都能!... 在這個例子中, 你們應該可以看出來, 不管事實如何, 這不會影響到基要真理的根基. 不過討論到如果 耶穌是個完全的義人, 可不可以動怒, 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上帝會不會動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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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第二個例子, 路加和鎮定的耶穌. 如果我們把路加福音當成抄寫馬可福音的版本, 可以比較出路加是如何地更改原文的內容, 因為和馬可福音相反地, 在路加眼中耶穌的情緒是從來沒有受到打擾. 雖然路加自己就是”作者”而不是”抄寫者”, 不必為了一字不變而操心, 不過我們可以看到他如何採用馬可福音的信息, 再加以修改成為他的書信, 從其中看出他做這些更動的想法和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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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在被賣和被捕之前的這段期間, 甚致於一直到釘上十字架受死, 應該是耶穌這輩子情緒最受到最多打擊和刺激的時候, 在馬可福音中到處充分地敍述了耶穌對於這整個經過的恐懼和悲傷, 不過在路加福音中, 所有這些情緒上的字眼都消失不見, 顯得非常鎮定和沈著冷靜, 這種整個情緒上的變化, 我們也可以說是作者的自我修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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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完全刪除了馬可14:33關於 耶穌”驚恐起來, 極其難過”的敍述, 也刪除 耶穌對門徒所說的”我心裡甚是憂傷, 幾乎要死”. 馬可的 耶穌是痛苦地俯伏在地, 而路加則改成跪下禱告. 馬可的 耶穌是三次祈求, 而路加則減到一次. 馬可在耶穌釘十字的過程中顯得不多話, 只有在最後喊著”以利, 以利, 拉馬撒巴各大尼”, 大多都是敍述整個環境加在耶穌上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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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路加筆下的耶穌就完全不是如此, 耶穌時常說話以顯示出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 全心信賴上帝他的父. 耶穌會對受難途中的婦女說話, 在十字架上會求神赦免無知的人, 也保證身旁的強盜可以一同在樂園裡, 尤其是在最後的悲慘場景中沒有大聲痛苦喊叫, 而是相信自己在上帝的前面, 把靈魂交給自己所愛的天父, “父啊!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這和參考的馬可福音完全相反, 這是什麼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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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只有在路加22:43-44 出現了非常情緒化的字眼, – “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 加添他的力量. 耶穌極其傷痛, 禱告更加懇切, 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 因此引起學者專家們極度的討論, 這二節經文是否屬於原文本身或是後來抄寫者添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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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路加只有在這二節之中, 敍述耶穌對於這即將來到的命運感到痛苦, 只有在這裡他看似失去控制, 無法忍受命運的重担. 如果路加想要在這兒用強烈的字眼敍述耶穌的苦難, 為什麼要在其他的地方把這些都刪掉呢? 耶穌”汗滴如雨”在最早和最好的抄本中都找不到, 看來這應該不會是原來路加所寫, 而是後來抄寫者加上去的. 說到這兒, 我們已經提出二個重大論點了, 不管結果如何, 都要先讓大家知道, 這些都不會有損於對所有基本教義的認知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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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例, 希伯來書2:9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 因為受死的苦, 就得了尊貴, 榮耀為冠冕, 叫他因著神的恩/與上帝隔絶, 為人人嘗了死味) 與被遺棄的耶穌. 希伯來書比馬可福音對於路加福音有更強烈的對比. 這兒到底是因著神的恩(Christi Theou) 還是與上帝隔絶 (Choris Theou)? 你是不是覺得乍看起來好像都一樣? 這種狀況有沒有可能不小心抄錯, 從易懂的名詞”恩典”變成難懂的介係詞”隔絶”? 好像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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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中從來沒有一個地方使用恩典(Charis) 來指耶穌的死亡, 可是反過來看, 大多數的人不太能接受耶穌要在”與上帝隔離”的情況下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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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許是一個神學的問題, 耶穌的犧牲, 不單單是肉身的死亡, 而且要靈魂的受苦, 甚致要暫時地”與 上帝隔離”才能真正地算是最偉大的救贖. 既然 耶穌要死, 就要照著人類真正羞辱的死法, 必須離開 上帝去陰間等待最後的審判才能算數, 耶穌也許知道肉身的死去不足為懼, 與上帝的隔離處於極度的黑暗, 沒有愛的關懷, 那才是最令人懼怕的. 耶穌在受難中所經驗到的, 完完全全是人的經驗, 放棄了自己尊貴的身分, 沒有得到上帝的幫忙. 不過話又說回來, 耶穌自己也知道, 在死後的三日三夜還會再度復活, 再度與神連通, 在精神和心理的層面上來看, 還是有一個朌望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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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與上帝隔絶”反而和希伯來書的用語偏好, 風格, 神學等等相互契合, “因著神的恩”應該比較接近抄寫者的修改. 不過還是和前面所做的結論一樣, 無論如何, 這些都不會改變基要真理的內容. 有些疑問的章節就算被提出來討論, 許多也不能有明確的定論, 所以最後還是要以這本公認的聖經為依歸, 這是上帝所默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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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第六章 出於神學動機的經文更動

聖經抄寫者想要確保經文會說出他們希望經文說出的話, 因而把經文修改得”更好” ”, 讓他們的神學意見修入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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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世紀時, 新約各經卷已經完成, 可是這些基督徒在神學上有許多不同的認知, 有一神論, 二神論, 和許多不同的多神論等等, 其中的二神論包括舊約憤怒和處罰的 上帝和新約慈愛和憐憫的 上帝. 很好玩的是好像都沒有什麼人對這些做出很強力的挑戰, 例如, 到了新約後, 舊約的 上帝死了嗎? 在舊約時, 新約的上帝還沒出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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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勝出基督教團體的人, 他們就可以自稱正統 (orthodox), 決定往後歷代基督徒所要相信的內容和閱讀的經典. 不過當時還沒有正式的新約宣告天下, 其間還有不同的其他著作, 有些就會比較偏離正道, 誤導基督徒, 造成不同的團體就會堅持不同的神學. 在這一章裡, 針對當時三個主要的學說所做的修改做了一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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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嗣子說的經文修改
在第二三世紀時, 許多基督教團體(伊便尼派 - Ebionite)認為 耶穌是位嗣子(義子 - adoptionism), 一位完整有血有肉的人, 為 上帝所收養(在受洗時), 成為 上帝的兒子. 這一派的人認為, 耶穌就是出於約瑟和馬利亞的兩性結合, 生長在猶太家庭, 等到受洗的時候, 從天上發聲, 宣佈他是兒子, 自以就被呼召去完成 上帝賦予的使命, 也就是死在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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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認為 耶穌並非先於萬物存在, 也不是處女所生, 本身也不是神, 只是個 上帝召選的正直獨特的人. 因此反嗣子說的學者要找各種理由和証據來反對這種說法, 進而會在抄寫經文時修改為自己的觀點, 這些都不會使人意外, 因為支持嗣子說的人也會如此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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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介紹威特斯坦的時候就針對提前3:16做過討論, 耶穌真的是”上帝在肉身顯現”的嗎? 四份著名的早期抄本已經明確指稱耶穌為 上帝. 可是最早又最好的抄本中, 只提到基督是以肉身顯現的”那位”. 經由更動聖經的方式來支持自已的觀點是好的嗎? 如果數年過後, 這個觀點錯誤被改正的話, 是不是聖經裡的修正部分還要再改一次? 那麼這些人還相信上帝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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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加福音中, 很多地方只要有介紹 耶穌父母的地方都被修改掉了, 就是為了要避免這個子嗣的問題. 路2:33 “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希奇” 這段經文怎麼能稱約瑟為 耶穌的父親呢? 因此就被改成 ”約瑟和他的母親都感到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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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耶穌在12 歲時留在聖殿的故事中, “他的父母並不知道” 也被改成”約瑟和耶穌的母親並不知道”. 另外”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也乾脆直接被改成”我們都在找你”. 還好我們中文的和合本就沒有因此改掉父親的訊息. 這兒我們也許要開始思考修改的重要性, 因為這部分就牽扯到基要真理了, 直接關係到耶穌的定位問題, 如果不小心就會變成異端或邪教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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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在 耶穌受洗的故事中, 敍述天上的聲音”你是我的兒子, 我今日生你”, 這讓子嗣說的人有了支持自己理論的藉口. 可是路加早在 耶穌從處女而生的時候就已經說明了, “天使加百列便向 耶穌的母親宣告”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 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 上帝的兒子. 完全沒有支持子嗣說的意思, 他們的理論就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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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路加本人對於耶穌是主, 基督, 上帝之子的身分非常重視, 但不會計較什麼時候發生. 不論是出生, 受洗, 還是復活, 他都是主, 基督, 上帝之子. 就算路加記載了 ”我今日生你”, 並不表示真的那一天才生耶穌. 為了避免給嗣子說的解釋空間, 所以正統派的抄寫者就修改經文, 耶穌不再被說成是上帝所生, 只呈現出 “你是我的愛子, 我喜悅你.”, 這算是反子嗣說的經文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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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約翰福音的前十八節被稱為其前言, 書寫方式非常經典, 不像是出自他本人所為. 這兒與 神同在的道其實也就是 神, 然後道又成了肉身, 又住在我們中間, 也就是 上帝的道變成了人, 就是耶穌. 最後提到從來沒有人看見神, 只有在父懷裡的獨一子/獨一神將他表明出來. 到底是獨一子還是獨一神? 這兒又有不同的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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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家最後討論的結果, “獨一子”應該才是原文. 也許是抄寫者另一個反子嗣說的變更, 而且要讓 耶穌更崇高, 不但是獨一子, 而且更是獨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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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幻影說的經文更動
何謂幻影說 (docetism)? 這和子嗣說剛好相反, 也是從基督教團體而來, 這是說 耶穌不是有血有淚的人, 而是完全的神. 他只是看似人類, 會感到飢餓, 口渴, 痛苦, 流血, 和死亡, 但這個人類的身體只是外觀, 其中以哲學教師馬吉安為領導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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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基督的福音和摩西的律法是絶對對立的, 所以頒訂律法的上帝不可能同時是帶來救贖的基督, 因此他們是二個不同的神. 雖然舊約的神創造了萬物, 也頒布了嚴厲的律法, 可是新約的神更偉大地派耶穌來拯救世人, 所以 耶穌不屬於那位創造物質世界的神, 也當然不屬於這個物質世界, 所以就不可能真的出生, 成長, 流血, 死亡, 一切只是表相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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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兒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耶穌不是時常引用舊約來証明自己嗎? 怎麼變成別的神了? 新約舊約都說過多次, 耶和華是唯一的神, 怎麼會變成二個神了? 再怎麼有爭論那也是三位一體的一神解釋, 絶對不會扯到二神論. 另外, 在舊約中也不時出現 神的憐憫的一面, 給迦南人四百年的憐憫, 給尼尼微城人改過的憐憫, 諾亞方舟再給人類一次機會的憐憫… 為什麼馬吉安看不到? 在新約也看到公義的時候, 錢沒如實交出來, 結果夫妻二人就立刻先後倒地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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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 什麼叫做犠牲? 沒有損失, 沒有痛苦, 沒有死亡, 沒有分離的話, 這算是什麼犠牲? 真正的救贖當然要有真正的痛苦, 真正的流血, 真正的死亡, 真正的隔離, 然後還要加上真正的復活, 真正的升天, 真正的榮耀再臨. 不過無論如何, 我也不會更改經文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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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路加福音的最後一章, 學者專家就發現有四處異文, 而且都與幻影說有關, 我就在此省略, 有興趣者請自行閱讀. 基本上, 路加認為 耶穌的死會驅使人們悔改, 全由自由意志, 從而帶來救贖, 並非這些爭議經文所敍述, 耶穌的死被描繪成為你們所做的贖罪. 我認為二者都有, 耶穌為我們贖罪後, 我們有自由意志來選擇要不要白白地領受, 這要端看我們相不相信 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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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離說的經文更動
第二, 三世紀的”分離說 - Separationist”也是從基督教團體出來的, 綜合前面的二種看法, 他們認為 耶穌根本就有二個個體, 一個是完全的人 (作為人的耶穌), 一個是完全的神 (作為神的基督), 作為神的基督暫時居住在作為人的耶穌裡面, 使得他得以施行神蹟和宣揚教導. 証據是在 耶穌臨死前, 基督離棄了他, 於是他得獨自面對十字架的刑罰, 所以才大聲呼喊 “我的神, 我的神, 為什麼離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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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我看來, 這個說法乍看是沒錯, 不過對象大大地搞錯了. 耶穌自己就是具有聖子位格的作為神的基督, 那位離開的神應該是所謂”天人永隔”的 聖父 耶和華, 要讓 耶穌下到陰間去. 此時 聖父聖子二位位格要暫時分開. 而聖靈應該還在天上吧? 等待耶穌復活升天後, 再下到人間當保惠師. 為什麼離棄我, 這不一定要從身體裡面離開才算離棄吧? 我的老婆離棄我, 難道是指她一直非要住在我的身體裡面才能離開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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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個語法也有點問題, 前面已經說到一個完全的”人”和一個完全的”神”, 應該不是”人”就是”神”為主詞. 何謂”作為神的基督”? 還是”作為基督的神”才對? 基督乃是救世主/彌賽亞的意思, 如果形容詞放在前面, 神的救世主是正確敍述嗎? 神還要救世主嗎? 如果形容詞放在後面, 其實這所謂的耶穌加上神這個整體才算是救世主吧? 這整個肉體受折磨至死的救贖過程, 不是耶穌這個人的部分來完成的嗎? 是不是這整個邏輯都有問題, 完全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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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這方面最有名的支持者就是諾斯底主義 (Gnostcism), 希臘文gnosis是知識, 所以也叫”靈智派”. 他們認為我們居住的世界是天界發生一場災難所造成, 其中某個神明因為某些不明原因被逐出天界 (那麼這就是從多神教出來的哦?), 由於他從神性中墮落, 這個物質世界才被另一個位階較低的神所創造出來 (不是天界發生的災難造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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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被這個低階的神明捕獲並囚禁在這個世界的肉身中 (世世代代的肉身也都接棒式地囚禁他?). 於是, 有些人的內在便擁有神聖的火花 (所以不是每個人都有此火花?), 學習關於自己是誰, 從哪裡來, 怎麼來到這裡, 以及如何回去等真理, 學會這些真理才能使他們得到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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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神祕教導和神袐知識的真理, 只有來自天上的神明能傳授, 基督就是揭露這救贖真理的天界啟示者, 而基督就在耶穌受洗的時候, 進入他裡面, 賦予他能力去傳道, 最後離開他, 讓他獨自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耶穌會呼喊”我的神, 我的神, 為什麼離棄我?” 說到這兒我都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了? 有太多語病無法自圓其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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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地, 那些所謂”正統”基督徒在抄寫聖經時, 為了避免以後的麻煩, 也在經文上動了手腳, 尤其是耶穌在死前所說的這些話, 也許這些抄寫者不知道更改經文會對後世造成多麼大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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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經文所處的社會環境
經文抄寫者難免捲入時代的爭論, 因而在經文傳抄過程中, 留下對女性, 猶太人和異教徒貶抑或仇視的痕跡. 在我們講究什麼都要平等的時代, 討論到這些話題都是要非常小心的, 當年如果不太在乎這些議題, 是不是現在又要被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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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書的最後一章, 不過很明顯地, 重量已經遠遠不及前面所討論的歷史上, 信仰上, 技術上, 觀念上造成的異文. 這兒討論的是因為女人或異教徒所修改的異文, 其理由的充足性已經不太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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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大家一致認為保羅是注重男女平等的, 不但如此, 也重視階級和種族平等. 加3:27-28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並不分猶太人, 希臘人, 自主的, 為奴的, 或男或女, 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可是在提前2:11-14禁止女人講道, 不管是對是錯, 由於違反了男女平等的常規, 所以很多學者居然就認為這不是保羅所作, 而是後來第二代追隨者的作品, 不然就認為是被抄寫者給修改了. 他們認為其目的在於降低女人在基督教中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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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林多前書裡也有許多限制女性的章節, 這兒就不能說是其他人代寫的, 因為大家都公認是保羅所寫, 所以後來的推理更傾向於是抄寫者所為.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 作者為什麼只要遇到有衝突的地方就老是要認為其中有一方是遭到修改的呢? 眼光為什麼不能放遠大一點, 為什麼不考慮有其他非修改的十種可能呢? 大衛鮑森就說過, 在以弗所這個地方過度抬舉女性, 崇拜女神黛安娜(Dianna), 所以保羅要因地制宜地在提摩太書中糾正這個歪風. 不管這個說法對不對, 至少人家大衛說的合情合理, 而且很客觀, 符合當時的背景, 我比較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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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猶太人的經文更動方面,
作者更是從自認為合情合理的章節來推論某個有問題的地方, 為什麼不反向解釋呢? 沒有錯, 耶穌的確是被那些猶太人領袖所害死, 當時沒有學到耶穌真正教導的基督徒, 心中沒有愛, 他們真的會開始憎恨那些猶太人, 歸罪他們殺了耶穌, 儘管他們都忘了耶穌要大家愛你的仇敵, 左臉被打, 右臉也轉過去給他打… 等等經典的名句. 所以耶穌在死前要天父原諒那些無知的人, 在邏輯推理上是一點都不相違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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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被稱教會教父俄利根都說 ”曾經讓耶穌歷經如此苦難的城市, 正該完全摧毁, 而猶太人的國家也該被推翻” (駁克爾蘇斯). 我深深地納悶, 這麼沒有愛, 不會原諒的人, 怎麼可以做到教會教父? 反過來看, 沒有猶太人害了 耶穌, 還會有這整個救贖的事實嗎? 沒有猶大出賣 耶穌, 我們基督徒怎麼來感謝 耶穌的犠牲? 關於猶大的出賣 耶穌, 還有很深入的故事可以討論, 尤其還可以討論到猶大福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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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現在回到重點, 在第二三世紀, 就算那些抄寫者根本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也對抄寫的聖經做了修改, 那又怎麼樣? 在第五世紀的迦太基教會會議才最後定下新舊約聖經現行的版本和全書, 這也是大家所公認神所默示的內容, 而第一本英文的聖經要一直到十四世紀才完成. 上帝對先前抄寫修改的內容會做如何的定奪? 如果你真的是完全相信 上帝, 你會接受衪做的這些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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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很多事情反過來想, 就會解決不少問題. 如果你是 上帝, 要如何寫出一個生活指導手册, 使其通用在各個種族文化, 各個新舊時代, 和個不同的語文, 各個貧富貴賤, 各個男女年紀, 各個知識水準, 各個社會階層都要能夠看得懂, 得領悟, 世界上能夠有這種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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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異教徒的經文更動方面,
當時的異教徒 (pagan) 佔了羅馬帝國的90-93%, 如果彼此相信不同的神, 交流互動的時候總是會有衝突, 因此基督徒或多或少地會遭到異教徒或當權者的暴力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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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基督宗教的著作被異教徒學者批判, 抄寫者就會傾向於更改這些被嘲笑的部分. 異教徒波非利 (Porphry) 的”駁基督徒”中提到 ”這些福音書作者根本就是虛構故事的作家, 而不是耶穌生平的觀察者或見証人. 在描述耶穌的受難和釘十字架的情節時, 四本福音書之間的記載都互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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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教徒克爾蘇斯在”駁克爾蘇斯”更進一步提到 “有些信仰者, 像爛醉的人一樣, 會自己跟自己作對. 為了避免被別人批評無法回應, 竟然更改福音書上三四個地方, 甚致更多的內容”. 我們來看看這些護基督教知識分子, 做了哪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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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1:41中提到痲瘋病患者得潔淨的故事, 這兒被認為抄寫者把 耶穌的生氣情境改成動了慈心. 修改聖經固然不對, 可是這可以成為異教徒主要的攻擊目標嗎? 有必要成為學者專家嚴重討論的話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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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這段經文被修改的抄本畢竟是少數, 大部分其他的抄本沒有針對這兒修改, 我們現在的版本也沒有被更改.
第二, 如果這不是上帝所允許的, 自然會隨著歷史消失. 現在我們使用的英文版本或中文版本主流也就是那幾個版本而己, 其他的幾萬個抄本就讓它們留在博物館讓大家留念吧. 更重要的是, 目前所流傳的主流版本之中, 有多少的異文? 作者可以針對這個來討論嗎?
第三, 各福音書如果有這些差異, 其實不足為奇, 這才表現出其真實性, 沒有太多互相抄襲的情況. 請想一想, 如果讓你寫個十年前自己結婚時前後的故事, 保証你和你另一半的故事會有許多的差異, 那又怎麼樣?
第四, 這些爭議和基要真理無關, 其實根本無需修改, 最多只能當做茶餘飯後聊天的話題.
第五, 如果你真的相信有神, 神故意讓這些矛盾存在, 是不是有其目的? 神的計劃是不是永遠不是我們所能推算出來的? 那麼我們為什麼還這麼自以為是地用我們自己的觀點來做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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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在第二世紀時, 有些護教的人做出錯誤的預言, 担心會被異教徒所攻擊, 也會刻意地在新抄本中做出修改, 這可是自找苦吃, 完全是違背 耶穌的話, 不能怪異教徒的口誅筆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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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自己都說過不知這末日何時會來到, 太24:36 ”但那日子, 那時辰, 沒有人知道, 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 子也不知道, 唯獨父知道”. 可是當時的基督徒為了要讓別人知道 耶穌是萬能的, 所以就把 ”子也不知道” 給去掉了… 然後還預言 耶穌會乘著雲彩從天上降臨, 當這個沒有成真的時候, 他們又在一分抄本中, 把耶穌再臨的部分給删掉了. 這些完全不知道聖經真意的人, 還自大地更改抄本, 也許不是一位好基督徒吧, 上帝最後會審判每個人. 還好只有一分抄本如此做, 應該不會流傳太久下去, 只可惜已經被異教徒拿來說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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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結論: 修改聖經 (最重要的部分)
作者表示, 經文鑑別學學者對於早期聖經抄本所發生的錯誤貢獻很大, 他們像是偵探一樣, 要為每個難題找出証據, 得到最好的答案. 可是這也許要非常聰明又有強大邏輯判斷力的人來完成這種事, 因為有不少的事情, 我發現這些學者非常主觀, 而且邏輯不太通, 為什麼在一些模糊的地方, 就假想一定會被抄寫者更改? 另外有些因果的關係, 很難說哪個是因, 哪個是果! 就算是現代很多高深的研究報告都會偶而犯了這個錯誤, 所以古代的這些抄本沒有什麼証據可以參考, 因此就更難下定論, 更不要說把這些異文還分門別類, 歸類為不同修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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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數十萬處的經文遭到修改, 可是大部分都無關緊要, 影響不大. 就算少數地方由作者一直提出來的問題, 好像有點重要, 不過在我眼中和基要真理完全無關, 只能回二個字, So What? 四角內褲和三角內褲都是內褲有那麼大的差別嗎? 所以是不是這些研究學者把自己放在鑽牛角尖的難處裡? 鑽到最後, 就自己走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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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些學者專家為了增加自的學術地位, 當然要強調這些變異的重要性, 作者就不經意提到現今最有名的英王詹姆士欽定譯本, 有多處是來自十二世紀最糟糕的伊拉斯姆抄本, 所以產生了些問題, 至於是哪些問題, 有沒有影響機要真理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少這些學者專家的話題引起了社會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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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聖經原文? 作者提出個很有意思的例子, 有問題的異文甚致於不是只有抄寫的經文之中, 在保羅口授給抄寫員的所有信件中, 也許會因為不專心或是有人咳嗽而發生錯誤, 難道這些原文算是被修改的嗎? 既然連最原文的原文都不一定是原文, 從這兒你有二條路可以選擇, 不是向下否定一切, 拒絶相信聖經, 也拒絶相信 耶穌和這所有的一切. 要不然就接受這一切都是 上帝的旨意, 都是上帝的默示, 而且是一個有範圍的彈性默示. 很可惜作者選擇了前者, 而我選擇了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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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定義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馬可福音是第一本福音書, 而馬太和路加福音都是參考其內容而完成的, 尤其路加不是當時的初代使徒, 自己都承認是參考了一些其他的材料, 如此說來, 我們可以說路加福音是馬可福音修改後的異文書嗎? 路加為什麼從馬可福音中, 把耶穌最後極其痛苦的段落删去呢? 這是 上帝默許的嗎? 不論如何, 這些人應該根本不知道這會對後世造成多麼大的衝擊, 也許就不會無意或是刻意地變更內容了, 對我來說, 這些也許都是 神要讓大家知道, 這些作者從不同的角度來寫這些故事, 都是 神所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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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玩的是, 這本書大多是討論新約聖經的抄寫問題, 不管是有意或是無意的修改, 完全沒有討論到舊約的異文, 為什麼? 原來猶太人對於舊約的抄寫嚴格異常, 不但是由專業的人來負責, 而且是由許多人來一起負責, 並且有許多不同的方法來避免抄寫的錯誤, 一頁多錯幾個字就全部重抄, 更不用說刻意的修改. 抄寫不好的人, 次數多了還有丟掉性命的機會, 怪不得這兒沒有學者專家作文章的空間, 可惜當初舊約抄寫的這種嚴謹傳統不能在新約裡執行, 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的爭議, 這些 上帝應該早就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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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作者下了這麼多功夫, 結論是選擇不相信聖經. 在我看過其不信的理由後, 更覺得可惜, 有點像是一粒種子撒在淺淺的好土上, 下面是大石頭, 遇到雨水後發芽成長很快, 可惜到後來因為大石頭阻擋就枯死了. 那麼作者遇到什麼大石頭或是有什麼過不去的難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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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既然是人寫的聖經, 不管是有意或是無意, 就一定會有誤差, 為什麼不在一開始就施展奇蹟, 完整地刻下不能更改的話語流傳萬代, 反而現在自找一堆的麻煩. 你們同意嗎? 我請求上帝給我智慧來解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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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學所羅門王對爭奪兒子案件審判的逆向思考方式, 請問作者, 為了避免日後發生其他的問題, 我再多加一些問題好了…
為什麼 上帝不刻在萬年不壞不杇的超合金上面? 如此就不會消失不見再被修改!
為什麼 上帝不在每個城市都放一本? 這樣就不會有人藉口說太遠沒看到?
為什麼 上帝不為男人/女人或是猶太人/外邦人準備不同的版本? 這樣就可以各照各的方法來做?
為什麼 上帝不刻三千種不同語言的版本? 如此就不會發生翻譯錯誤的問題!
為什麼 上帝不為各知識水準的人刻不同程度的聖經? 這樣就不會有人誤解聖經了!
為什麼 上帝不乾脆直接賞善罰惡算了? 只要做壞事, 天上就打雷下來把人給劈了, 連聖經都不要 !
我還可以問三十個為什麼, 不過你們應該已經感覺到最原始作者問題的幼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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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又自認為, 當時年少無知, 以為聖經完全無誤, 經過多年的研究, 發現聖經有很多異文, 因此認為這只是一本人寫的書, 從人觀點寫的書, 而且還有許多不同的觀點, 意見, 和偏見, 就這樣子漸漸地離開了耶穌. 我不願論斷人, 不過作者認為少年無知, 會不會這時候也很無知? 要等到再老一些才會看得出來? 這些的不同點剛好可以彰顯 上帝和人類的對比? 衪默認的內容, 我們是否不需要字字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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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的是, 為什麼作者老是執著”聖經無誤”只有在”抄寫無誤”方面而己, 而且一鑽研就是幾十年? 為什麼作者不能開放心胸, 把這個無誤看成是不管聖經怎麼變, 它就是無誤, 就算今天燒掉剩下十頁可以供人閱讀, 它還是無誤? 只要你真心相信這是位萬能的 上帝, 衪就有辦法讓你得知他真正的訊息! 我當初的聖靈充滿, 還只是在開車時耳聽口說聖經, 全心打開, 聖靈自然就進來. 我開始懷疑這位作者到底有沒有曾經是真正的基督徒過? 以前年青時的信是真心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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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神會讓人做不可能的事嗎? 作者自己在書中都提過, 就算最嚴謹的猶太人抄寫舊約時, 偶而還會有抄錯的情況, 我讓你來抄一本倚天屠龍記, 看看你會不會有筆誤? 在現實的世界, 神還是讓人們抄寫了聖經, 那麼這位 神是故意惡搞的嗎? 還是要給作者一個工作的機會, 可以在大學當教授來查証這些異文說大話? 好像都不是這些原因, 那麼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這些不知道作者都有沒有千彎百轉地想過? 至少在書中幾乎沒有看到哲學方面的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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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抄文有問題, 那麼乾脆就不要有文字型式的聖經, 直接用口述說故事的方法, 會不會解決問題或是問題更多? 如果你認為沒有問題, 那麼我請問你, 有沒有聽過”貓在鋼琴上睡著了”的故事? 最後也許會誇大到不可置信的地步. 如果你認為會有問題, 那麼我請問你, 千萬個教會, 每個主日時, 牧師都用口述的方式講道, 大家都禁止了嗎? 那麼到底要怎麼辦? 鑽牛角尖的人當然會在死胡同裡不知道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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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換個角度來看, 就算聖經一開始到現在一個字都沒誤, 可是看看現在的世界, 聖經被”解釋”成多少種版本? 光是我們一個小組討論就有不同的看法, 還需要抄寫錯誤嗎? 由於這些不同的看法, 產生了多少的基督派別, 還有許多被打成異端邪教? 是不是我們人自己有太多的問題? 難道這也要怪 上帝? 要不要求上帝把我們都變成同一個思想的人或是乾脆變成機器人? 這樣子就完全不會有問題了, 可是這世界還會有趣有變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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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如作者所說, 小錯沒關係, 大錯就不行, 就算聖經沒有給三一神做詳細的定義, 那又怎樣?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神想要傳給我們的故事, 衪就是衪, 再怎麼解釋也很難知道 神的全貎, 連瞎子摸象都有多種完全不同的說法, 那又為什麼強行要爭得面紅耳赤呢? 神默示的聖經, 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保羅已經清清楚楚說得很明白了, 提後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于教訓, 督責, 使人歸正, 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完全沒有要大家知道神的一毛一髪或是所有的個性或特性, 知道了那又怎樣? 等有一天回到了天家, 有的是時間來問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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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作者看看許多聖靈感動的人, 他們的故事大多是因為聖靈藉著某些特定的經節顯現, 或是在困難的生活中, 深深地打動他們的心, 決定終生跟隨主, 這完全和那本聖經有多少異文無關. 反而作者用理智把全部的精力注重在比對這些對錯的文字本身, 不知道有沒有去好好地思考這些文字背後的意義? 你們都看過美國影集The Big Ban Theory (宅男行不行) 吧? 其中的天兵男主角 James Parsons (吉姆帕森斯) 在學術上聰明絶頂, 可是完全不懂許多人生複雜的道理, 幾乎沒有社交能力, 可是剛好 上帝要我們做好的是在這個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 你們應該知道我要說什麼了吧? 感覺上本書作者和他一模一樣, 真心希望他能夠去思考這些方面的問題, 神會隨時打開大門歡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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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離開基督真正的原因居然是認為良善慈愛的上帝不能解救受痛苦的人, 也不能解決戰爭和災難, 甚致於是無辜人的血… 說到這兒, 我要開始懷疑作者的智慧了, 儘管這是許多平常人共同的問題, 但不應該發生在一位神學教授身上, 因為我在很多地方已經看到不錯的解答. 早死的人就是受到咒詛, 盡做壞事的人? 不是早死早進天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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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作者沒有聽到一個完整的答案, 或是讓這位高高在上的大學神學教授心服口服的答案, 求上帝給我智慧, 能夠在這兒提出比較好的答案. 有一部電影也許能解決作者的問題, 我給予很高的評價 The Shack – 心靈小屋. 故事起源於一封信, 一封來自 上帝的信, 信中要男主角回到女兒數年前在露營時被殺害的小屋, 在那兒 三位一體的神為他把心中許多常見的疑問和難題給解開, 包括他那無辜女兒的犠牲還有學習如何來原諒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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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想到的回答, 第一個是自由意志說. 上帝 不願做一堆機器人, 每天定時定點地向衪朝拜, 那不但不好玩, 也看不到真誠之心, 請好好思考什麼是自由的真誠之心. 因此, 上帝給了我們自由意志, 我們有權利可以選擇世上的任何事, 包括選擇要不要信衪. 可以選擇做好事, 當然也可以選擇做壞事, 不過只是事情都有因果, 而且萬事互相影響, 我們要自己承担, 有太多的事情我們不知道來龍去脈, 最後就指責 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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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相信上帝, 就算對衪有所懷疑, 為什麼不謙虛一點, 請求 上帝給予我們多一點智慧, 以便瞭解這些事實, 不然等回到天家, 也有太多機會好好地詢問. 如果根本就不相信 上帝, 那為什麼還要不滿呢? 根本就沒需要問了, 反正也和你沒關係了吧! 所以我覺得此書的作者, 內心深處還有那麼一絲的相信, 只是被眼前的異文給搞迷糊掉, 求 上帝把這隻迷路的羊再找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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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我想到的回答是世界末日説. 聖經中到處都有明示世界末日來臨的景象, 不管再怎麼有意或無意的誤抄, 大審判之前的世界就是這麼地亂, 也許是人的複雜因果造成, 也許是撒旦造成, 也許像約伯記中 上帝和撒旦的協議, 也許還有其他十萬八千個理由, 我們什麼都不知道這一切的一切, 為什麼要論斷 上帝? 為什麼要自以為是地好像自己是大法官, 黑的白的, 好的壞的, 善的惡的由我說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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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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