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隻小貓 wrote:偏偏我都遇到郵差說 ...(恕刪) ''收件人交付貨款前應先確認有否訂購再付款領取郵件..."依上述的規定應該是要先付款,才能拿到包裹而且至少郵局有可以讓你事後追款的程序,還算可以接受啦
高單價3C產品我覺得秉持一個原則就是單價脫離行情太多....不買不面交...................不買面交地點跨縣市.......不買以我來說大台北地區可以面交我就跑一趟吧. 就算白跑也不會浪費太多時間金錢.其他連桃園面交我都不考慮了.除非價差夠大值得我跑一趟桃園.不然油錢+回數票算算去面交一趟差不多要花3,4百. 價差不夠又何必多跑這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