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splash wrote:
論法...損害他人物品之侵權行為,行為人應負起將物品恢復原狀之責..(恕刪)
其實就論法這點
他是真的有願意把弄壞的地方修到好
其實這點是也沒錯
但是3C這類貴重產品
修到好真的是修好了嗎
也許過沒多久一些怪問題都出現了
這也是我這種3C貴重物品擁有人的龜毛個性吧
(我是以我的觀點來看啦)
所以看到樓主的慘事以後
我更確定我不敢把3C產品借人了

一頓飯就想打發掉...好慘
題外話:
我也是這禮拜去綠島耶...搞不好有看到大大你唷..哈哈
真可惜..要不是相機壞了..不然就可以看到你美美的照片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