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相機被朋友摔機了!

建議樓主把對方願意出的維修費用拿到手以後,

將這個討論串mail給對方,經理,還有他們公司的其他人...

這樣心理上絕對會好過一點的,

加油!


不知道送回日本原廠的時候可以不可以加註一行

要求全機身全功能測試

若有任一項測試數據跟機身使用(建議參考快門數)造成的衰退相關數據差距超過10%則更換相關組件



不過依照您朋友的說法,他應該還是會覺得你坑他....

不論如何,我覺得送修的東西應該要要求性能測試的

多一個原廠認證也心安多,不見得一定要全新品

不過,全測試說不定檢測費更貴



你朋友應該是覺得你一開始只說要賠修理費現在說要賠二手價覺得很落差吧@@

建議下次類似的情形一口殺出後不要再增加賠償金額

車禍的和解理賠金也該是這樣..

寧願一開始咬多一點再給他殺價,也不要自己多餘的愛心給人糟蹋。
Intel Pentium MMX 200MHZ ASUS TX97-E NEC 32MB EDO RAM*2 Winfast S280V2 2MB Q
blues_chen大大: 說得太好了, 看到她的回信, 真是TNND有夠幹!
補充一下......

如果講「法」,加害人除了負有回復原狀(或支付回復原狀的必要費用)的義務外,民法第196條其實還規定:「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的價額。」

所以,當物品因毀損所造成的價額減損,超過必要的修復費用時,對這部分的額外損失,被害人依法還是可以求償的!當然,前提是要有客觀市價可以評估。

(例如,樓主的E300加11~22mm鏡頭二手市價若是值三萬元,除了摔壞送修的修復費用七千元該賠外,假設送修過的二手品市價只值二萬五時,這額外的五千元跌價損失,樓主的朋友「依法」當然也要賠!)

不過,如果送修時的材料、零件是「以新品換舊品」時,法院實務上對這部分的修復費用,還是會按折舊計算。

(例如,樓主送修後,假設Olympus是拿全新的零件,替換只剩七成新的舊零件,而這部分材料費用佔三千元的話,那麼樓主因零件更新所受的九百元利益,還是要從七千元的維修費用中扣除。)
關於責任心和利益衝突
我只能說
當朋友間有利益衝突時,還能為對方想的太少了......

至於責任心這件事情
有些人大概只能說....家教實在太不好

謝謝!
還真想知道是那家公司裡的爛員工和爛主管~~~~~~
鑫崈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專營︰無極燈︰天井燈、投光燈 LED︰天井燈、投光燈、路燈、輕鋼
韋德 wrote:
還真想知道是那家公司...(恕刪)


嗚,
說真的,
我也想知道...

想到亞貓的E-300還有岩合光昭的簽名,
真是捨不得啊,
這個簽名,
台灣能有幾個人有啊.....

Starsplash wrote:
Riva情、理都談了...(恕刪)


法的部份可能很難說.

沒有法律規定這種情況要賠台新的呀~

所謂把東西恢復原狀就是指拿去修理罷了.
Victor0907 wrote:
補充一下.........(恕刪)



文字一堆.....

不懂分辨 不法毀損 跟 意外毀損 ?

-----------------------------------------------


去法院跟法官講最好
kengou wrote:
所謂把東西恢復原狀就是指拿去修理罷了.

關於恢復原狀的概念
可參考#174 Victor0907的說明
ivan2920 wrote:
不懂分辨 不法毀損 跟 意外毀損 ?

不論Riva是故意摔相機或是不小心摔相機
均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唯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除外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