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包 wrote:
我人生第一台數位相機...(恕刪)
凡事也要量力而為
既然這樣緊張一台相機,就不要借給別人
ivan2920 wrote:
凡事也要量力而為
既然這樣緊張一台相機,就不要借給別人
kaiw wrote:
如同前面有網友提到簽字和事先講好多少錢之類的,
若樓主事先有做到這些,那今天如此要求沒啥不妥,
但今天看來似乎是沒做到任何一項.....
但既然事前能做的沒做(或是沒想到,這也只能怪自己),
為何不願退這一步為自己的疏失負責,
拿七千塊閃人結束這件事,
記取教訓,以此經驗為借鏡,想想下次該如何處理.
如果是我,以目前的狀況,
我會婉轉的為自己先前的要求表示歉意,
然後拿了修理費,再看看要賣還是繼續用,了結這件事,
來日方長啊.....
這邊退這一小步,
對樓主你的人生是往前跨一大步啊.....
該慶幸今天只是相機和鏡頭,
不是車子,房子甚至是生命安全.
該慶幸今天不是真的要上法院.
kaiw wrote:
噗....打字打一堆...(恕刪)
kaiw wrote:
噗....打字打一堆........
我認為樓主的責任是借相機之前,
1.確實教導正確的使用與收納方式
2.對攝影器材的重要性與價值的觀念的溝通
3.損壞賠償的方式及金額
如同前面有網友提到簽字和事先講好多少錢之類的,
若樓主事先有做到這些,那今天如此要求沒啥不妥,
但今天看來似乎是沒做到任何一項.....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