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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被朋友摔機了!

我想樓主的相機的事不知道解決的怎樣了,各位大大似乎很關心吔..
應該出來回應一下吧..,其實這事我也遇過,有點同理心的會整組換新的
或賠到你滿意為止,沒有良心的就管你去死..其實有人說沒關係要同情人家不要賠新
的或同情人家怎樣...其實要是實際發生在他自己身上不會那麼大方,講別人時都比較
輕鬆....開心點吧不要想太多了..
daran2k wrote:
兄台說的極是這件事已...(恕刪)




如果您那位以前的同事 還是一昧的由其公司來出面處理的話

那就是很直接的表示她已經不將您當""朋友""看了............

好好為自己討個公道吧 別客氣!!!!!
嗯...我同意樓上的看法...朋友造成的問題 到最後卻變成 公司來交涉...

十足沒誠意 沒有朋友的情份在

呃.....看到這篇文....
實在很訝異這麼多篇留言下來幾乎全都認同樓主對其朋友的要求,
難道沒有任何人(包括樓主)認為樓主在這件事中該付些什麼樣的責任嗎?

攝影人與攝影人對器材的觀念與認知就已有許多分歧,
更何況是非攝影人?

我實在認為樓主的前同事願意賠償修理費沒啥不合理,
更別說需要遭到這樣的責難,

認清她?
真是笑話.......
kaiw wrote:
實在很訝異這麼多篇留言下來幾乎全都認同樓主對其朋友的要求,
難道沒有任何人(包括樓主)認為樓主在這件事中該付些什麼樣的責任嗎?



當然,樓主是有些許責任,所以他已為他識人不明這點而付出了代價,
但是識人不明卻是不能作為對方免責的籍口的,
舉個極端的例子,
比如被詐騙的人誠然有容易被騙的因由,但是卻不能拿來替詐騙集團的行為合理化,
法官不能以被詐騙人是自願匯款的,就可以認為詐騙行為是無罪的,
且由於詐騙行為所造成的危害遠大於該筆款項本身,
所以即使款項全部還給了被害人,詐騙行為人也仍然還是有罪的,並不會因此而全部免責,

通常當自己的見解和絕大多數人相左的時候,應該是要反求諸己的論點是否有誤吧...
kaiw wrote:
呃.....看到這篇...(恕刪)



或許吧!!!!

有些東西修一修就沒事了.....................

有些東西雖然修好了 但感覺總是那麼不對勁

像泡過水的車子 重摔過的相機 跟 鏡頭.........................


樓主 之前我也說過了 朋友間交情若是還沒到""那個程度"""就該婉拒不要借的...............

是付出了代價.................................


我想若是該前同事能再表明說: 若是公司願意賠償的部份後還有不足的地方 我個人願意承擔 到樓主滿意為主.........................................

說真的 我若是樓主 聽了這句話 也會不好意思再跟這位前同事拿任何金錢了 當然 這純粹是我自己的感覺....


如果那位前同事""夠""朋友的話 應該要這麼說的.....................


kaiw wrote:
呃.....看到這篇文....
實在很訝異這麼多篇留言下來幾乎全都認同樓主對其朋友的要求,
難道沒有任何人(包括樓主)認為樓主在這件事中該付些什麼樣的責任嗎?

攝影人與攝影人對器材的觀念與認知就已有許多分歧,
更何況是非攝影人?

我實在認為樓主的前同事願意賠償修理費沒啥不合理,
更別說需要遭到這樣的責難,

認清她?
真是笑話.......



絕對同意你的講法



"認清她"的意思大概是這個朋友比較聰明 很難要求他因為"人情"而作出不合理的賠償吧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 借物拷詐勒索法 ???


是好朋友的話就任我索償到滿意為止吧




ivan2920 wrote:
絕對同意你的講法"認...(恕刪)


算了吧!!!


誰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

相機基於好意借人.....結果摔成這樣.....



這樣吧 !!! 最好處裡的方法就是......

樓主把相機鏡頭送元佑修理吧(修理費就他們出吧)!!!!! 送修回來 """折個價"""直接就賣給您那位前同事的公司吧!!!!!!反正他們公司也缺相機鏡頭...而這台相機又是他們自己摔過的.....應該不會介意( 如果還會介意 不買 就太"""夭壽"""了)


如果這樣處裡 還不滿意 那這家公司 跟您那位前同事 就是擺明耍賴...........

但是這方法有點不好的是 他們應該會認為 :::: 這相機被摔過了 我們不敢買 我們寧願多花點錢去買新的 ............. 而且我們已經付錢幫您修好了 沒有義務再買您的相機...............................


要是我 再便宜我也不買 被摔過的E300 跟 11~22MM


要不然 感覺樓上那 kaiw ivan2920 2 位大大 好像會買 ....不如賣給他們2位....
我人生第一台數位相機. 只要出門必定機不離身
最後也是掛在"朋友"手上
搞丟了

坦白說. 會"摔到"/"搞丟". 很簡單. 就表示對方根本沒把你的東西當一回事

真正有當一回事的. 絕對不會發生這些

搞丟
期末報告不交等著死當21退學. 看看報告會不會搞丟
公司文件沒有完成手續就等著炒魷魚. 看看文件會不會搞丟....
家裡的汽車會不會搞丟. 自己的筆電會不會搞丟. 就是別人的東西才會搞丟


一開始. 我也很好心的跟朋友說. 我知道你是學生. 要你一次拿12000出來(當時該相機二手價)有困難
等你過陣子在還我就好了

然後. 我拼命地狂加班接case寫稿. 為了再買一台相機

而對方呢? 在這段時間裡. 他倒很高興地跟爸媽要了錢. 去買了他自己的數位相機.

我連續加班無休一個多月. 最後我終於受不了
為什麼搞丟相機的是別人. 到頭來卻是我在受苦受難
我發飆了



弄壞別人的寶貝. 金錢的賠償. 只是最低限度

包括原物主這段時間因此多花費的心力. 成本
包括原物主的心情
包括雙方的交情
包括維修後的風險和衍生問題.


別以為賠錢就可以完全沒責任.有很多東西. 是金錢根本無法補償的


-
gogofish wrote:
樓主把相機鏡頭送元佑修理吧(修理費就他們出吧)!!!!! 送修回來 """折個價"""直接就賣給您那位前同事的公司吧!!!!!!反正他們公司也缺相機鏡頭...而這台相機又是他們自己摔過的.....應該不會介意( 如果還會介意 不買 就太"""夭壽"""了...(恕刪)

不買不正代表他們公司也認為修過的東西用起來還是會怪怪的嗎
我覺得他們沒有立場不買的
我的新寵 : Olympus SP-550μ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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