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 wrote:
我這樣做,主要是因為朋友信任我,才會借我SB-800這貴重物品,而我卻沒保管好,日後誰還相信你;同理,我也希望我的朋友跟我借東西時,也能以同樣的態度。
...(恕刪)
推~這文應該放進 生活與倫理 的 朋友篇 啊~
kengou wrote:
若遇到像雷恩兄這樣的朋友, 願意買新品還給人家, 這只能說是可遇不可求~
只不過要被摔機的樓主開口要對方賠償等值且無維修紀錄的中古機, 我真的是覺得不太可能.
雖然說弄壞別人家的東西, 一定要賠償是沒錯的.
但心裏有陰影能不能當成求償的依據, 這還有待商確.
樓主大可以請對方簽下協定, 在維修後多久以內, 若仍然發生問題,
經檢驗後確定是之前外傷造成的後遺症, 那樓主朋友仍須負賠償責任.
如果僅因摔到即便要對方賠新買的中古機, 舊的修好再歸對方,
這是在當初要借的時候就應該要講好的, 最好連契約都簽好才有可能.
不然你去外面租車結果不小心撞到保險桿掉了, 頂多也是賠維修費,
你有看過哪間租車行可以叫客戶去買台沒維修紀錄的同年同款中古車來賠?
如果樓主朋友願意買台中古機來還, 那只能說遇到好人,
而且真的賠給你可能一樣會留下陰影, 朋友會認為你藉題發揮,
另外別人會說你逮到機會換掉機器都算朋友的帳....
不管怎麼做都會有陰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