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相機被朋友摔機了!

雷恩 wrote:
我這樣做,主要是因為朋友信任我,才會借我SB-800這貴重物品,而我卻沒保管好,日後誰還相信你;同理,我也希望我的朋友跟我借東西時,也能以同樣的態度。
...(恕刪)


推~這文應該放進 生活與倫理 的 朋友篇 啊~
神气的独角仙 wrote:
我觉得前面有位朋友引用老人的话讲得很好:借出去的东西,就当是丢了罢。

朋友自然是万分道歉,并主动提出赔偿,但小弟还是一笑了事,并未要他赔偿。...如果我真要他赔偿,无论钱多钱少、修理的好坏,最终都会在双方心里留下阴影,很可能导致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不借就不借(沒煩惱),借出去就當作丟了(計較太多人生就沒朋友了,不然就只能結交有錢的朋友?),借到了就負責到底(沒能力負責的話,一開始就不要借啊 orz)
kengou wrote:
若遇到像雷恩兄這樣的朋友, 願意買新品還給人家, 這只能說是可遇不可求~

只不過要被摔機的樓主開口要對方賠償等值且無維修紀錄的中古機, 我真的是覺得不太可能.

雖然說弄壞別人家的東西, 一定要賠償是沒錯的.

但心裏有陰影能不能當成求償的依據, 這還有待商確.

樓主大可以請對方簽下協定, 在維修後多久以內, 若仍然發生問題,

經檢驗後確定是之前外傷造成的後遺症, 那樓主朋友仍須負賠償責任.

如果僅因摔到即便要對方賠新買的中古機, 舊的修好再歸對方,

這是在當初要借的時候就應該要講好的, 最好連契約都簽好才有可能.

不然你去外面租車結果不小心撞到保險桿掉了, 頂多也是賠維修費,

你有看過哪間租車行可以叫客戶去買台沒維修紀錄的同年同款中古車來賠?


如果樓主朋友願意買台中古機來還, 那只能說遇到好人,

而且真的賠給你可能一樣會留下陰影, 朋友會認為你藉題發揮,

另外別人會說你逮到機會換掉機器都算朋友的帳....

不管怎麼做都會有陰影的~

租車發生事故,是不會叫你去買一台車來賠,但除了維修費以外
還要賠折舊費(發生事故導致車子轉手跌價的損失)及營業損失(維修期間每一天不能出租的損失)
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但這是行政院消保會所頒訂的合約內容,有法律效益
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經歷過
最後樓主請節哀,祝你事情圓滿解決!!
晚上與朋友和她的主管
還到他們公司花了兩個小時商談
說了很多東西
重點就是希望我能寬心、不要計較
公司只能負責維修費
事情沒有都滿意的.......

說了這麼多
就是要我自認倒霉
要放開心胸面對
嗯.......

說真的
不如你們也"放開心胸"看看?

一顆二手的1122
也許我能賣到20000元
那麼一顆摔到的1122
能賣多少呢?
這中間的折舊該是我吃下來嗎?

我想畢竟公司並沒有理由一定要符合我的要求
因為借的人是"個人"
公司只是站出來吸收
但我覺的一個"負責任"的朋友
並沒有逃避的權利

我做了一個退讓
機身我就認了
維修就好
但鏡頭上我不能接受任何維修品
我相信任何一位攝影人都是無法接受的
相對的
他們是否也願意擔起義務與道義上的責任呢?
這個我不敢捨求

如果公司能幫忙付擔部份
那麼不足的地方
"朋友"是否也能補足這個部份呢?
而不要告訴我請我"吃個飯倒歉"就可以

如果這是所謂的"誠意"的話
那我實在是感受不到
摸著良心
如果是妳的東西
妳會這麼"寬心"嗎"

網兄說的是
今天我的折舊並不是我的原因所造成的
因為跟朋友的交情
我願意借妳
但並不表示說東西摔到了
我就要自認倒霉

一樣是大家努力賺錢
我的錢就是比較沒有價值嗎?
無言了.........
喜歡攝影,鐘愛街頭拍攝,偏愛著老相機,對於Leica有個偏執的沉醉,但又迷戀著Zeiss的美妙。
很替你可惜,不單是可惜機器更是可惜有這樣的朋友。
我的小小建議是:
簽個協議,讓他們出錢修好,然後按市場價買下機身和鏡頭。
一來反正他們也需要相機,
二來由於他們導致的“折舊費”也由他們承擔了。
你也能考慮買個新機了。
hello, thanks,bye
我都直接告訴要向我借DSLR的"朋友"...

:"機身加鏡頭共計16萬,如有損傷...你直接拿現金給我,壞品由你回收..."

還會特別叮嚀:"產生刮痕也適用!"

基本上...聽得懂的,到這裡都會打退堂鼓:"啊!這麼貴啊?那我再找XXX借他的好了!"

也遇到過很白目的,自以為交情很夠,除了機身還要借所有的鏡頭(要借整套的).

(還根本不會攝影,只是想將我的器材轉借給他人使用)

基本上這種人根本不會考慮到DSLR是我的生財工具.一旦損壞至少半個月接不了案.

而修復後的機器又有著不可預期的再故障問題.

真正的好朋友會考量到我借出的不便性,所以壓根兒都不會向我借.

所以開口的...就回絕他吧!

唐伯虎還在流鼻血......
不管怎樣,
我想,
沒有必要再為這樣的"朋友"浪費心力了,
不論當初她是否因為沒有能力負擔而借了這相機,
因為公事借相機,
自己應該要巴結一點,
公司沒辦法自己買相機,
出動員工去借,
有任何問題,
應該公司內部就該處理好,
而不是要相機主人去承擔這些很X的過程...

這朋友,
我認為是沒有再繼續交往下去的必要了,
拿回維修費,
認栽買台二手的吧


可憐的亞貓

紀錄眼下的感動:http://www.flickr.com/photos/miyagilin/
這篇讓我想到ptt的路小比借相機不還事件,還被網友稱為網路地瓜

如果是我,我會覺得對方的處理方式無法接受
要拿朋友交情來壓的話,幹嘛還要走到類似協商的地步

要原po體諒?但我也感覺不出對方有將心比心,也沒體諒原po的感受吧

對方真的有把你當朋友嗎?她不怕這件事處理不好會失去你對她的信任嗎?

說只能賠償維修費,聽起來就很現實的感覺,那原po情感方面的損失就不用管?

朋友應該是互相的吧
seanastin wrote:
這篇讓我想到ptt的...(恕刪)


原來是這個事件喔
難怪前一陣子常聽人家說 : 借了要還喔 , 不可以路小比喔
都聽不懂
原來是開這個女生玩笑
很可惜

我想妳朋友應該負起全部的責任 ....................對一個朋友而言

至於她公司要怎樣補償 是她公司跟她之間的事情...........這是2碼子的事情


如果她真把你也當成朋友的話....理應這樣處裡的


還有一點
以後借朋友相機OR車子 .金錢...等 若是""交情""沒有到相機弄壞了 車子撞壞了 沒錢還的情況下 都無所謂的話 那就請你婉拒都不要借................................................
免的事情發生了....就像您現在的這種情形...............................



如果您還用""自認倒楣""來這樣說......記住.....請你以後都不要借""朋友""東西了


朋友間的""交情"""是有很大空間的.....................遑論只是一台相機..........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