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接到來電說回函鋰電池跟相機包已送完改送紀念品,目前還沒收到紀念品不知道是啥,但是我當初急著買就是因為贈品啊!!!有種被騙的感覺,對O家的感覺瞬間DOWN了下來.....不知道有沒有人已經收到紀念品可以說一下是甚麼嗎?
但最近我倒是被元佑上了一課
活動辦法中說明,將『OLYMPUS使用者資料客戶收執聯正本(填寫個人資料、姓名、連絡電話及地址)』及『發票正本』(發票日期須為2015.10.19~2015.12.31)掛號寄回【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65巷37號4樓、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客服部收】
我由東三木購物買入相機,在訴求電子化的時代,東三木直接開立電子發票給我
我傳給客服後,客服人員跟我說他們還是要"紙本"發票
奇怪在於,電子發票居然不算『發票正本』,再者公司宣傳單也未載明不含電子發票
因此,我就得再去跟東三木要紙本發票,再等東三木寄到我家,我再寄去給元佑
一來一往就要多好幾天,也要多花郵資
是的!我知道既然要換贈品就要遵守人家公司規定的道理。
但我只想表達如果你要紙本發票或不接受電子發票請說明清楚
不要寫個『發票正本』然後造成顧客的不便。
畢竟數位化時代很多時候大家都已經改成電子發票了
還有客服小姐不讓我說明(我想釐清問題,但她一直repeat公司規定,完全沒有要讓我插話的意思),接著就直接掛我電話的行為
讓我感受到元佑公司的另一番面相了
也許是誤按,所以我還刻意等了一會兒,但客服還是沒主動再打來
也是元佑的忠實客戶(如圖),對這一次的服務老實說蠻失望的......

lifewen3 wrote:
我是不知道當初吸引...(恕刪)
活動辦法中說明,將『OLYMPUS使用者資料客戶收執聯正本(填寫個人資料、姓名、連絡電話及地址)』及『發票正本』(發票日期須為2015.10.19~2015.12.31)掛號寄回【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65巷37號4樓、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客服部收】
另外,網路上查到的[發票正本]的幾種用法:
1.
發票問題:
若您需發票正本,煩請在訂購時於訂單備註「索取紙本發票」,發票將會隨商品出貨時一起配送,若需二、三聯式紙本發票記得填寫公司統一編號及公司抬頭。
2.
所有二聯式發票(即未打統編),皆於發票開立後,以 E-MAIL 方式通知客戶,並於訂單查詢頁呈現發票檔,如您有需要,可於收到商品後,至 訂單查詢並按下索取紙本發票按扭,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資料後,即可索取發票正本,預計到貨後約10個工作天以平信寄出發票。
3.
未索取發票正本,即不需將原訂單之發票寄回,待您完成退貨後,我們會將原訂單發票作廢......
4.
裝船後三日內將正本發票與包裝單寄交
5.
發票正本如有遺失,應檢具廠商開立加蓋印章負責證明與原本相符之影本
6.
要正本:收據或發票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請檢具原 立據人加蓋印章負責
7.
申請人申請退稅必須檢附原始發票單據正本(這是更清楚的說法)
8.
系統將自動對獎,中獎發票將寄出發票正本至您會員資料的登記地址。
以上
既然是掛號寄回,並且從所舉範例,似乎所謂[發票正本]指的即是紙本
另外,我寄出的發票,隨回函禮一起寄回,上頭被加蓋了[贈品已兌換]的章
想來,這是元佑控管、避免糾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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