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無在二手買賣交易遇到這種鳥事,本人於日前在另一拍賣刊登鏡頭拍賣,結果中和有一位先生,寫MAIL表明想買,拍賣註明希望能來我的區域面交,但他要求能送到他的區域,剛好那天需上台北,就順路繞過去交易,面交時檢查得很仔細(拿燈照),(鏡頭沒有入塵或刮傷),也試裝他的機器,對焦測試等,還嫌東嫌西,最後還殺價....(真的無言),確定沒問題後交易,重點來了.....隔天,晚上打電話來說我的鏡頭有摔到,說要退錢,人客啊,我當然不肯,拿回去玩了一天說我的鏡頭有摔到要退錢(這比去租還划算),(面交時都確認沒問題,況且我的鏡頭跟新的沒二樣)還威脅我說,對話都有錄音,要我去台北某分局報到,太扯了,真的什麼人都有..提供此一經驗。
以後作為網拍的賣家 是否能夠自己準備切結書之類的文件
以證明銀貨兩訖(如下), 這樣是否可以避免層出不窮的糾紛??
買賣契約(範式)
為買受人○○○<以上簡稱甲方>、出賣人○○○<以上簡稱乙方>,雙方就買賣○○牌○○型
、機號○○○○○○○○之相機○台,同意條文如下:
一.雙方同意該筆交易金額為新台幣○萬○千○百元整。
二.出賣人聲明上開標的物為其所有無誤,買受人檢查確認無誤。
三.雙方於銀貨兩訖後,即無任何關聯。
本契約書壹式貳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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