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近期有在網路上購買不明來路nikon d50kit者!!

今日於店內發現展示之nikon d50kit遭竊(但正確失竊日還尚未查出)!
小偷僅偷機身及鏡頭,其餘包裝盒、電池、說明書因有另放置故未被偷竊。

特在網路上公告機身編號及鏡頭編號

機身編號:8024987
鏡頭編號:2261471

如有不知情者購買到請小心!此為贓物!知情不報者形同共犯!請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雖然知道茫茫人海是找不到了.......但還是抱著一絲希望請各位大大幫忙啊!!!......

(法律上不知情下購買者稱"善意第三人",是無罪的!但之後經舉發要舉證不知情,有點麻煩,
但在知道是贓物的情況下購買,則是有罪地!)

今年真是諸事不順...........,明明屬猴的沒犯太....啊!農曆雞年還沒過完吼......
我實在是太大意啦................。

D50你快回來吧!!不然我年終獎金.....都不夠還公司咧....

ps一下,我這篇不是在恐嚇買到的人...因為他也算受害者。
我主要是要逮到"竊賊"而非不知情買到的人!所謂"知情不報"是指知道是贓貨而不跟我連絡,進而失去了可以逮到竊賊的時機!當然.....也沒理由請他還我機器.....只是要有證據循線抓人!
當然當然.....機會很渺茫.......。

唉......我是很認命了啦!只是覺得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
2006-01-17 16:15 發佈
charlos wrote:
如有不知情者購買到請小心!此為贓物!知情不報者形同共犯!請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雖然知道茫茫人海是找不到了.......但還是抱著一絲希望請各位大大幫忙啊!!!......


不知情購買到本來就不是錯,但是卻說知情不報者是共犯(是沒錯啦)
但如果購買者本身不知道機子是贓物,他是不是用的很開心?
如果購買者發現這其實是贓物,那他為了良心還給你~那他損失的費用誰負責? 換他損失一台機子了不是,除非找出賣贓物者。
還提到良心? 這我覺得更怪了,怎好像說得變成都是買的人的錯了....
這年頭警察不會處理這種事了吧.....

請節哀~

樓主後來有pm說明@@~ 他打太快了 所以他把意思搞錯.......
相機有一種奇妙又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法律上不是不罰
善意的第三人嗎?
應該不是要善意第三人證明自己不知情吧

應該是要證明第三人知道是贓物還買 這樣才有用

難是難在要如何證明購買贓物的人士知情的

不然法律對善意第三人是不會罰的
這種事情警察不會鳥你的,想我二年多前,家裡遭闖空門,除了現金損失十二萬(無緣無故把收來的會錢貢獻給小偷),當時新買不久的SONY F717 和JVC 915U DV也一起被帶走,警察來了問要不要鑑識小組來採指紋,廢話,當要採。鑑識小組來了也只是看一看就說鐵門和牆壁不是全平面,無法採證,待不到10分鐘走人。
你我都不是余政憲,否則警察連夜也會把賊揪出來。
只能認命了!
疑?很少有店面展示機被偷(正常上下班時都會鎖門)

如果有內賊機會就大很多囉~

基本上監視器拍不到就有點莫名奇妙了(一堆萬百塊的相機不把攝影機對準就更怪了~)

只是純提供意見,希望您盡快找回你的年終獎金

trouble.tw wrote:
如果有內賊機會就大很多囉~

基本上監視器拍不到就有點莫名奇妙了\


好巧不巧.....我們的監視器很"兩光",每16秒跳一格......而且不確定是哪天掉的,
光看監視器錄影帶可能眼睛就會瞎了吧............
唉.......應該是不用賠錢啦!但是考核可能就..................
還是去拜個拜好了
偷心小惡魔
除了kit之外, 大家應該也要注意單賣的鏡頭和機身. 也許小偷會覺得說直接賣kit實在太明顯, 乾脆先賣機身就好, 然後鏡頭過幾個禮拜之後再分開賣.
bluejeff wrote:
除了kit之外, 大家應該也要注意單賣的鏡頭和機身. 也許小偷會覺得說直接賣kit實在太明顯, 乾脆先賣機身就好, 然後鏡頭過幾個禮拜之後再分開賣.



我也這麼想,但去看了"什麼都賣"的網站,都是"億X"、"數位XX"店面的機子,零賣的很少.......
是該死心了...........。今天店長應該會去報案了。
偷心小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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