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ematsao wrote:
全世界好像也只有少數...(恕刪)
台灣的代理商,並非日本原廠來台灣開設的分部!
兩家是截然獨立的兩家公司!
台灣的代理商,是向日本購買產品來台灣販售,
日本方面提供有限度的維修能力教育,
台灣方面自己向日本原廠購買維修設備與零件,
由於是兩個獨立的公司,相關獲利並非共享,
不應該將日本原廠的服務,要求台灣無條件提供。
講白一點,台灣的市場不夠大,
很多日本原廠不願意到台灣設立分部,
所以,給了很多空間讓代理商生存的空間。
日本原廠來台灣設立分部,能夠販賣的產品僅止於自家的產品,
而台灣代理商,則不!
一家代理商可以賣很多家國外大廠的產品。
相同的銷售人員,如果只代理一家公司的產品,
跟代理很多家公司的產品,那一個省成本?省人力?
假設我在家X福看到一台NB比燦X便宜,我買了!
過幾天,這台NB有問題,我是要找家X福,還是燦X?
賣我東西的人是家X福,所以後續相關維修就是要找家X福,
而非是找燦X,或許兩家都有賣相同的產品,
但是燦X並沒有販賣產品給我,也沒有賺取適當的利潤。
所以,我不應該找燦X要求幫我維修NB。
現在所有3C電子產品,在販售出門前,都會張貼一張保固貼紙!
以確定這個產品的銷售門市、廠家,
這就是在維護自己販賣出去的產品,
當販賣出去的產品有問題,銷售的門市、
廠家有義務協助消費者後續處理!
你在聯強買的手機,故障要維修,你會送到全虹嗎?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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