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到一件事,前一陣子在一家水貨商店家聽到一件事!
所謂的“代理商“因為貨源嚴重不足(原因就不討論了)
居然打大啦啦的打電話,給水貨商請求調度近X000台的貨量!!
不要懷疑你沒看錯!是X000台喔!
意思就是,後來買到的民眾!了不起只是買到有加附一張“代理商“保固單的“水貨“!
還得用“公司貨“價錢,買“水貨“商品!!
天啊!這就是“公司貨“嗎?
台灣的商人啊!有夠無恥的!盡是剝削消費者!
至於,開版的大大,我很同情你的遭遇!
小弟的SONY F828,T1,N1,都是買公司貨,最久的用了近7年!
最短年限的也用了2年多!早已過保!但仍是操作正常!
所以,只能和你分享。。
如果你夠細心,平常使用器材都很龜毛!可以,買X貨!
如果你很粗心,用這種精密器材很粗魯!就算,買公司貨,還是不夠你修啊!
至於現在的狀況,就只能了這3000元啊!
不然,就放棄它在買台新的嚕!
另外,小弟有一點很好奇!
如果說,版主真的讓店家收取3000元“檢修費“!
那當下次有問題的時候,也一樣要收3000元嗎?
如果換了另外一家修,也得在繳一次3000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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