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god wrote:
可否提供一下您所稱的經濟部辦法全文?
我想這個應該很好找,
google一下就有了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五、 確認機制
消費者依據企業經營者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下單。
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我的已經停擺無中
當初他說他不賣我
後來 他沒賣那個東西 他被陷害的
種種理由 越描越黑
現在樓主那邊
他卻回說 你棄標
是蠻妙的
畢竟你會上來PO 代表你接到他通知 在等消息
他卻說你沒接到電話 好怪
以下我得觀點
買家應該是貼錯價 但不是差個0那麼離譜
然後第一時間不好好解釋 越說越糟 謊話連篇
他第一次說他不賣我
第二次 打來說他沒貨
我說我可以等 講著講著 他嗆些有的沒的
我說 你這樣 會不會太虧張 我把對話給法官喔
我只是買東西而已 你一直嗆說 我故意買你便宜的東西
我想 每個消費者 都想買便宜的吧
這之間 我要過補償
反正 我後來覺得他有點...無理頭 搬出我們怎樣怎樣(不過他也有道歉)
純觀點而已
最後 我覺得他再怎樣都不會賣我 我就作罷
但他不賣樓主 還說他棄標 就不知道是哪邊又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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