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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住女人的後果

fatpig06 wrote:
假如我是事主,那這女人跟我的殺父仇人沒分別,甚麼原因都好,破鏡絕對不可以重圓,可以做出這種事情,已經說明這女人要跟事主恩斷義絕,再回頭也不要你了。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不過就幾個鏡頭,這些鏡頭再貴也沒有一台車貴,怎麼拿來與親生父親相比? 打破幾個鏡頭就殺父仇人,那撞壞你的車不就抄家滅族了? 燒掉你家大該有亡國之恨囉?

這件事情我們只看到一面,天知道物主做了什麼對不起女方的事情,對吧?



fatpig06 wrote:
女人,的確是很可怕的生物。


最後,聽說你媽也是女人,是吧? 你媽是可怕的生物嗎?


註: 應觀眾要求,改回原句。
不懂鏡頭可以拍女王, 還小氣至此...不如不分手也罷...
偉戈說:這一次是砸鏡頭,下一次應該是換剪斷小弟弟.
所以趕緊買意外傷害保險先...!

Molonlabe wrote: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恕刪)


不能同意你說的,"不過就幾個鏡頭",話說還有不少人買不起這些鏡頭咧!

還有~討論歸討論,別扯上人家的老媽~這很不禮貌,以上...

jiunnanguo wrote:
不能同意你說的,"不過就幾個鏡頭",話說還有不少人買不起這些鏡頭咧!


您可以不同意我的論點,但也煩請您下次看文章要看到重點,不要斷章取義。

難不成你要表達的意思也是這幾個鏡頭跟自己的父親同價囉? 弄壞這些鏡頭相當於殺父之仇嗎?
記者趕緊插播一條社會新聞

香港於6/5深夜發生一件駭人聽聞的兇殺事件

嫌犯利用大人外出時間
闖入空間狹小的住家犯案
嫌犯不是為了錢財
應是有不共戴天的仇恨

被害人中,沒有大人
只有5個小孩
5個小孩名字依序是
28-70 f2.8D $35000
28-70 F2.6-2.8 $4000
80-200 f2.8D $40000
17-35 F2.8D $35000
TC-20E $6000
合計120,000元

現場非常恐佈
佈滿血跡和玻璃碎片
歹徒相當心狠手辣~
毀屍滅口~殺害後
又戳瞎眼睛,又毀容
看來是一件預謀的兇殺案

香港警方初步硏判兇器是鐵鎚和起子
現場沒有打鬥跡象
手法極為凶殘
疑為熟人所為
警方將清查被害者的交友狀況
往仇殺或情殺的方向偵辦

目前已封鎖現場,採集指紋並調閱附近監視器
以早日釐清案情

並請附近民眾,平時一定要緊閉門窗
並記得上鎖!!!

滿分好文章...
值得一推再推
一看再看
彭昱凱(阿凱):09-1688-1688
男生有錯
就把鏡頭全砸了

那女生有錯
就把女生的衣服~鞋子~包包全剪破

如果我老婆敢這樣搞
結果只會有一個!!!!!









全部買新的來報復!!!!
看他以後還敢不敢!!!!

-Rocky- wrote:
記者趕緊插播一條社會...(恕刪)

你還加一段

現場沒有打鬥跡象
手法極為凶殘
疑為熟人所為
警方將清查被害者的交友狀況
往仇殺或情殺的方向偵辦
以釐清案情

Molonlabe wrote:
最後,聽說媽媽也是女人,是吧? 媽媽是可怕的生物嗎? ...(恕刪)


那要問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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