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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遭竊Nikon D80和四顆鏡頭及SB-800

以小弟淺見
1.失竊物品的市場價值非常明確,十分容易查詢,而店家以顯然不相當之價錢收購,縱有嫌犯的來源切結書
,亦難免除店家已知或可得而知其為贓物而有收贓之故意
2.從店家購得該失竊物的買方,若其取得價格與市價無太大之落差,應為善意第三人而受善意受讓之保障

遇到這種事,傷害已造成,只能祝福版主...往好處想....說不定是上天強迫您升級................D7000........

祝福您...............
https://picasaweb.google.com/hcc0222

樓主加油,
店家在中間的角色一有問題,
此沒良心的店家也要列為本人黑名單之一

早日有好消息,爭取回自己的權益
店家表示攝影機畫面要等工程師
回來才能調~
所以目前買賣畫面還在等~
Taiwan Go Go http://album.blog.yam.com/TaiwanLisu
祝樓主早日找到竊嫌繩之於法
蓄意買賣贓物的店家也應一併接受法律制裁
如果過程有何不合理處置
建議可將本文傳至蘋果
應該會有幫助
警察不幫你移送嗎???

可以直接按鈴控告?

我看這篇很快會被01潛伏的記者報上新聞

記得跟派出所員警通知一下,本事件已在網路熱烈討論,順便給他網址,
不積極點,等著被局長刮鬍子!!

yenchia wrote:
店家表示攝影機畫面要...(恕刪)


這句話是在騙外行人嗎...?
攝影機是店裡的攝影機嗎...?

如果是店裡攝影機,那為什麼還要工程師來才可以調...
他們不是在賣3c 嗎...?
這種小事也要請工程師來調喔...?

樓主快去找壹x刊啦...

mddinbox wrote:
店名:錢錢3Chtt...(恕刪)


新的店面嗎?
店搬遷至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6號之3

(光華商場旁新生南路與八德路交叉口處)

舊址承德路二段169號服務至11月19日下午3點新址於11月20日起營業 營業時間不變(上午10點至晚上10點)

首先對樓主被竊,致上同理心。

不過,小弟覺得有些事情要小心處理,發01與公告所謂竊嫌的照片,在01沒幫上任何忙之前,
樓主很可能已經造成名譽毀損跟人身損害的刑責問題。(如果的確非該人或宣判非其所為)

既然有物證,直接報案,竊盜罪是公訴,交給法律處理比較好。

賣場裡面出現三隻手,不代表賣場管理員可以修理或發佈鄰里的權力,沒懲戒到犯人,有可能
受害者也變成加害人的問題,建議大家要三思。
店家不會甩你的
因為店家怕警察

警察也不會甩你的
因為警察只怕記者


所以...
建議你把這件事搞大一點
把竊盜案件搞成警政風氣的案件
就下「警察包庇」的標題
這樣才會有新聞價值
記者才有可能願意採訪
警察才會怕!!

加油了

yenchia wrote:
店家表示攝影機畫面要...(恕刪)


看完了我覺得樓主很不積極,店家三言兩語你就相信的感覺..
光這個調畫面,他在拖延吧,等他們說的工程師畫面早被洗了,
為何沒有找警察一起去?
收贓物警察也沒什麼作為?
我覺得真不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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