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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更新】合作與否是廠商的自由,但媒體尊嚴不容踐踏!


twpc119 wrote:
現在所有的論壇也都...(恕刪)


這倒是真的,但得罪了Nikon最多他不讓你有優先採訪權,你也可以像吉姆林大霸氣拒評;但得罪了Mobile01,私人信件會被放上來公審耶
水軍 之一!!!


Josh2332 wrote:
我不知道國祥還願不願...(恕刪)
Fredttn
我是覺得要評測人家的器材,卻要廠商提供這點就輸了,拿人手軟,吃人嘴軟,見面三分情,借人家的東西不講一些些好話,說的過去嗎?

既然要強調媒體的公正及尊嚴,就自己花錢買東西來評測吧,鄉民不也都是自己花錢買來發表開箱及實戰文,我自己買的,還怕被人說嘴嗎?

人家國外的評測文,應該也都是自己買的,所以才敢把器材分屍或是拆解來分析,01要維護尊嚴,就先從花錢買器材來評測吧!
拉沙發來坐,看看這篇文章可以留到何時
yingman wrote:
我是覺得要評測人家的...(恕刪)

那嘉瑋哥有可能每部車都要買回家開了
yingman wrote:
我是覺得要評測人家...(恕刪)


就不知道01一開始怎麼去跟國祥借機來評測的

我也覺得見面三分情
品牌經營行銷人際關係不是坐在鍵盤前打字就能達到目的。
特別是01到底是靠3C社群網站吃飯,還是靠廣告行銷營利??

Josh2332 wrote:
感謝留言
忘記引言了
在商言商
看到一個代理商急著在意品牌的行銷
未能做好產品定位的推廣
危機處理的能力有待加強
這些問題如果只用電郵來往如何能夠真正達到目的?
見面三分情
品牌經營行銷人際關係不是坐在鍵盤前打字就能達到目的。

這篇是媒體跟代理商的理念紛爭
行銷跟危機處理的經驗累積
眾人皆可表達意見吧
...(恕刪)

寂寞單身女王你還真敢說!!不過我不會原諒你的,你欠支持你的朋友一個道歉
我的看法,如果樓主一切所言屬實,

吉表示婉拒其它廠商邀請而選擇答應了國祥的邀請,我覺得在這時01對國祥還是善意的。
但國祥邀請了人也約好了卻又取消別人資格,導致01兩頭不到岸,失去CP+采訪機會對任何科技類網站都是極大的損失。國祥玩嘢,錯一次。

那幾張email圖國祥表示01立場常偏向canon且拿nikon來墊高它人優點。立場偏向C其實在這事件之前就常看到網友留言投訴,所以我相信國祥不是無中生有,01錯一次。

國祥接著舉例表示應該用D810A來和他家比較才對,對於這個,我完全認同吉的解釋說法,國祥根本不了解自己的產品,卻主張別人"不熟悉(或其他原因)失去客觀"。自己張飛岳飛分不清楚還責備他人,國祥錯一次

然後就是01因為nikon在fb回答了網友問的問題而直接惱羞成怒po跟別人的email對話把事情直接升級到最大,這處理方式在我看來極不成熟,01是錯的。

兩邊其實都有錯。
maxhappy1225 wrote:
首先,我覺得Mobile01這種較偏娛樂性質的網站應該不用太強調媒體的尊嚴啦,主要就是和對方的利益關係有沒有講好而已。有偏心就是有偏心,沒偏心就是沒有,NIKON認真生氣到要取消Mobile01的資格,或許真的有跡可循,但Nikon未經詳細討論便直接取消長期合作的Mobile01資格,確實是小氣了點。



再來是不報導Nikon產品一事,我認為Mobile01要維護自己的尊嚴所以不加報導完全沒有問題(在沒有合約和利益的前提下),而Nikon的說法的確也有先奸巧,但是Nikon說Mobile01沒有向Nikon借D5和D500,的確也是事實。




再來就是吉姆林大發的這篇文章,我認為M01大可以用更大器的方式來解決,雙方公關的來信並不需要公諸於世,若當真認為自己是一個優良媒體,身為一個記者,若是整天公布各個企業、廠商、或是政府各單位的人事行政來信,相信之後一定沒有人願意給你任何消息。(還是Canon會因此填補Nikon的份來贊助M01呢?XDXDXD)只能說,您認為您可以隨意公布郵件內容來證明自己的清白或正義,若您是一個真正的記者,就算是M01要您這樣做,保您吃一輩子的飯,您大概再也寫不出任何有意義的報導了,因為在所有合作對象裡,您就是一個違反道德倫理的「抓耙仔」。




就像你女友認為你跟其他女生太好,要求分手,後來人家問的時候她卻裝死,你就把你們私密的對話內容全部公開出來一樣,我認為要論尊嚴,M01還差了點。


首先,我覺得Mobile01這種較偏娛樂性質的網站應該不用太強調媒體的尊嚴啦,主要就是和對方的利益關係有沒有講好而已。有偏心就是有偏心,沒偏心就是沒有,NIKON認真生氣到要取消Mobile01的資格,或許真的有跡可循,但Nikon未經詳細討論便直接取消長期合作的Mobile01資格,確實是小氣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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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同意



再來是不報導Nikon產品一事,我認為Mobile01要維護自己的尊嚴所以不加報導完全沒有問題(在沒有合約和利益的前提下),而Nikon的說法的確也有先奸巧,但是Nikon說Mobile01沒有向Nikon借D5和D500,的確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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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借的原因是代理商認為01必需在友善的前提下(有條件下)互動.所以必須要友善.才能跟代理商互動?01不願妥協.接著陷入冷戰後.
代理商有說明為何.01不來借嗎?是誰造成的.就說直在FB接擺01一道?所以01不想被誤會出來說明有錯嗎?



再來就是吉姆林大發的這篇文章,我認為M01大可以用更大器的方式來解決,雙方公關的來信並不需要公諸於世,若當真認為自己是一個優良媒體,身為一個記者,若是整天公布各個企業、廠商、或是政府各單位的人事行政來信,相信之後一定沒有人願意給你任何消息。(還是Canon會因此填補Nikon的份來贊助M01呢?XDXDXD)只能說,您認為您可以隨意公布郵件內容來證明自己的清白或正義,若您是一個真正的記者,就算是M01要您這樣做,保您吃一輩子的飯,您大概再也寫不出任何有意義的報導了,因為在所有合作對象裡,您就是一個違反道德倫理的「抓耙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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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我認同.但01回文是為了證明清白為何不妥.難道有人喜歡被誤會一輩子?有冤屈說不得?然後代理商就能在FB上說.是01不借機子測?代理商友情有理?誰造成的?



就像你女友認為你跟其他女生太好,要求分手,後來人家問的時候她卻裝死,你就把你們私密的對話內容全部公開出來一樣,我認為要論尊嚴,M01還差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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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男友1月到5月都想說忍忍看不急於解釋.然後女友又說男友都跟別人說都說我哪裡不好.如果不說我的優點前提下就對我不友善.這過幾天的生日你就不用不要來找我了.男生以為女生生氣了.冷戰中.後來女友5月直接在FB面堆9萬粉絲前說男友不理他?男友為了尊嚴好心想解釋所有的誤會.但有人說你之前犯過錯.你有甚麼尊嚴.對!犯過錯男友就該死嗎?(是殺人犯嗎?).然後又有朋友說你公然公開你們的私事.女友可以告你.但為了清白.男友在朋友告訴他有可能被告前就將實情說出.所以說出實情能讓真相更加清楚錯了嗎?我個人實在很佩服喜歡被誤會一輩子.也不說清楚的人怕被告的人.

最後希望和平落幕....下台一鞠躬
加速瞬間~眼前凝結不動的感覺
twpc119 wrote: 代理商有說明為何.01不來借嗎?是誰造成的.就說直在FB接擺01一道?所以01不想被誤會出來說明有錯嗎?

要說明沒有錯,但卻是用最糟糕的那一種,兩者均傷的方式。


MasaruRi wrote:
要說明沒有錯,但卻...(恕刪)


認同.氣頭上理智線是斷的.
加速瞬間~眼前凝結不動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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