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件中被你傷害的是蔡老師!
另外, 捅了人一刀, 後面來道歉, 才說我桶你一刀是有難處跟苦衷的!
這種說法, 要是你是當事人, 你會接受嗎?
成年人了, 開公司的, 還攝影大師, 處事跟度量僅有這樣!?
我很想知道, 這件事要是角色對調,
蔡老師驗機一小時, 要退貨, 您慢個幾天處理, 蔡老師還出言恐嚇您,
你會像蔡老師那樣這麼容易善罷甘休?
這件事, 或許蔡老師處理的不夠明快, 拖了幾天!
但周四中午達成的協議, 由蔡老師單方面明快發表聲明!
而您拖了兩天才在壓力下出面道歉!
道歉文還扯了麼多!
說真的, 誠意以及誠心在哪? 我看不出來!
機子 要不要保留是你跟蔡老師之間協議的處理方式!
但這種你全賺的方式, 令人不齒!
網路世界, 說真的跟你認真我就輸了, 但這次我的確輸了!
因為真的令人看不下去!
珍惜生命 遠離三寶!
讓我聽聽有沒有很隱忍
>>>u大現身出面指認是週三晚上的事 週三一早我就已傳簡訊告訴蔡先生我已在ptt貼文:
>>>"蔡先生,請您D50原價收回,修好後出式報價單給我,維修費均攤沒問題。PTT
>>>DSLR版也已發文詳述,請速閱,謝謝。
PO文?這是您錯誤的開始
也讓人家清楚你無視自己面交測試後還要耍賴的行為
>>>一整天都沒有得到蔡先生的回應 晚上在u大指認後不久 蔡先生傳來:
>>>"我已經看過文章了,你在PTT所述的未盡屬實"
的確,相機的確送修,也會有維修原因出來,但造成故障的是否就是你自己
或你說的一開始的賣方
或第二賣方已知未報
的確沒人知道
既然無法確定,你又PO文咬定是既存故障,難道不是所述未盡屬實
>>>我回:
>>>"你賣的機器在01有人出來指證,確定在週六一早你面交就出問題了,還想隱瞞。
>>>想為人師表請深修德行。"
不意外你的回覆總是把對方想很壞,連德性也批進去了
事後大老威脅文,關聖帝君燒金紙文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你都認定是對方隱瞞,你認為對方該如何說服你相信不是這樣呢?
>>>這封簡訊出去後,我本來已確定放棄這個蔡老師了
想驅動大老就是這時候接下來的具體作為嗎??
>>>"你剛剛說的那些,只不過是網路言論罷了。"
>>>如果是你,看到如此簡訊,請問你作何感想?
的確是網路言論,難道是報章言論?還是學術論文?還是大老的公文?
如果是我,我會怪自己怎麼這麼不小心
以六年的攝影經驗資歷加上一小時的驗機都沒辦法發現一台D50的快門問題
我該檢討以後是否該在二手相機界交易及打滾
而不是找大老PO威脅文
你的最大不好的地方就是你總是強化自己的感受
忽視對別人造成的傷害
相當自我的一個人(說自私不好聽)
魚翔拳你認識嗎?
>>>我家的人從蔡先生幾個步驟,判斷此人絕對是蓄意進行此事:1.販賣機器時一再提及
>>>自己是新手,並且言語中暗示賣得很便宜了,且還有其他買家在等。2.機器出狀況後
>>>跟他討論,他一副難道機器不會是在你手上出問題的嗎?3.電話整天關機,現在的電信
>>>服務均有未接來電簡訊服務,也詐作不知道。4.最過分的是,好話跟他提醒已經有網友
>>>出面指認有提醒過蔡先生機器有問題,人事時地都有,還講"只不過是網路言論罷了",
>>>淨等著看我們這無辜受害者能拿他怎麼樣。
果然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會造成你今天處理事情的態度
你的生長環境難辭其咎
從你拍賣的問答也不難看出,你已經三十歲了,卻事事要大人幫你做主幫你扛責任
你能不能捫心自問,這個決定是不是你自己也默許,而不要把關鍵點都推到家人
>>>呼...細想這段還是很氣,本來已經很想淡忘了..
>>>也許旁觀的你們看似好像只是兩三天發生的事情,但對當事人可是度日如年說.....
前後都呼應我對你的看法
首先恭喜你有一個很好的生長環境及疼惜你的長輩
你總是強化自己的委屈以及過度保護自己
以你的財力就算買到一台瑕疵的D50,難道你認為花維修費買經驗還不夠嗎
二手市場的便宜以及風險是一體兩面,靠的是自身的功力跟謹慎
但你卻不是這麼認為
今天要是買到沒問題的你認為理所當然
買到有問題的而且是你驗了一小時驗不出來的你還是不肯吃虧認輸
硬要爭取,甚至不擇手段
>>>後來網路警示他的,其實我們也不抱什麼希望蔡先生會真的出面解決,真要處理這種芝麻
>>>綠豆事,蔡先生賴著大概誰也拿他沒轍。
你自己都知道是芝麻綠豆般的小事
那怎麼會想到桃園縣教育處的大老親戚呢
難道大老在你眼中處理這些小事剛好而已
>>>蔡先生也講了,促使他出面解決問題的是網友們,
>>>並非來自官僚的壓力(事實上根本就沒有)。
蔡先生一開始都敢回你不過是網路言論了,你真的認為他是因為網友才出面的?而非你祭出的大老言論
他如果真是因為網友才還你錢,那從他PO文之後討論版的情勢,他還需要回應你嗎?說謊也打個草稿
做為一個教書的(強者我朋友)我很清楚,不怕別的就怕高層大老啊
都是搖筆桿討生活的,有心利用職權要弄一個老師會弄到讓人有跡可循嗎?明槍易躲是暗箭難防啊
可憐蔡老師,為了生活屈服在淫威之下,還要找台階讓彼此下,網友成了表面上的替死鬼
>>>並且,我誠摯地懇請版眾,在上開文字公諸於世之後,不要再和蔡先生有任何的為難之處了
我想有眼睛的為難的只會是你吧...
>>>這個糾紛的處理,有所結果的功勞是依賴廣大的版友們努力得來
嗯,先PO先贏?
我猜那些大大一定很後悔
>>>懇請版友高抬貴手,在此讓這是件圓滿落幕。
我也懇求楊大你高抬貴手,放蔡老師一馬,他真的不敢跟你鬥了
他要是早知道你的背景我看相機送你之外還不敢跟你頂嘴呢
(迷之聲:他真的送對方了而且還拿網友當替死鬼讓對方有台階下)
網友頂多幫他搭搭腔,可是以後他在教育界我想...哀 我又少了一個朋友
>>>感謝來自PTT到剛剛凌晨十二點,還寫信給我建議的c大,嘗試幫助我處理反光鏡問題的w大,
>>>提供線索的s大,分享心得的i大,以及01上面更多提供協助的版眾。
你想暗示你也是有人支持這樣嗎??
放心,你的朋友絕對不會少
我相信有錢人的朋友都很多
而且絕對是說好話者居多
也許你會一直有錢,那這些朋友就不會離開你或批評你
但對錯是不會改變的
2630的殷鑑不遠
我舉個相當相當爛的例子你看看
假設今天我開槍打死一個跟我爭停車位的人
而事後我是這樣向法官說的:誰叫他直接車頭插入我等很久的位子還用髒話罵我
難道這樣能合理化我開槍的罪刑
我受到的傷害(毀謗+侮辱+財損)跟被我打死的人所受的傷害(失去生命)
符合比例原則嗎
不過對於你出來認錯的勇氣我給你無上的肯定及嘉許
也懇請你放過蔡老師,給他一條生路走
PS.增刪尾段是怕觸犯版規一文多貼也表達我最大的期望
青春若有張不老的臉 但願它永遠不被改變 許多夢想總編織太美 跟著迎接幻滅 愛上你是最快樂的事 卻又換來最痛苦的悲【永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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