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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遭竊Nikon D80和四顆鏡頭及SB-800


mddinbox wrote:
店名:錢錢3Chtt...(恕刪)


這家賣的東西還真雜啊,我有看到一支擦傷的SB800不知道是不是苦主的。
✿the truth is out there✿ http://anakinphoto.pixnet.net/blog
買到失竊贓物的人,應該也要把東西交出來吧!
否則就是收贓!

wangfat wrote:
買到失竊贓物的人,應...(恕刪)


贓物罪一樣是犯法的,記得連店家一起告發..
這篇應該置頂,提醒人們不要去這間店消費.
yenchia wrote:
事發經過:11/29...(恕刪)


看完樓主整串文章,我有幾處疑點:

1. 為何樓主會願意把整套近10萬元的器材借給游嫌使用?或許樓主說游嫌11/8~11/29住在你工作的民宿,就這樣短短幾天樓主你就完全信任游嫌的人格而把生財工具借給他任意使用?雖然說我自己也會借器材給同事使用,但那也要看商品價格,我曾經出借的是初踏入單眼買到的發霉嚴重的老鏡,當然這種價格低於1千元以下的東西還會有人起貪念那我也沒話說了。

2. 我自己去住過的旅館,入住除了要提供身份證辨識還要填連絡用的電話(外出自然是填行動電話),由此來看樓主工作的民宿旅客管理部分有缺失讓嫌犯有機可乘呀。

3. 樓主你報案後警方處理的態度來看,可能警察一開始看你提供的資料就東缺西漏了,辨案態度也就一切按照流程走。像我自己家裡也曾經有空房一段時間沒人住結果遭小偷,報案了到現在差不多6年了也都是沒下落,大概我也跟樓主一樣小老百姓一個。講難聽一點,說不定警察也有考慮到我提的第一點疑點,所以對樓主你的遭遇可能覺得樓主你心臟也太顆了吧(我個人猜測)。

4. 對於要證明那位Y拍賣家是不是已經把游嫌脫手給他的贓物賣掉了,樓主你不是有秀出你手上持有的相機及鏡頭的保單?那是不是可以向Y拍檢舉並要求提供那位賣家的交易清單,從清單上找尋已被買走的贓物,只要找到同保單號碼的贓物,就可以反過來當做證據要求警察查辨那位Y拍賣家?如果清單上都沒有賣出記錄,那就有可能贓物還在那位Y拍賣家手上,也可以向警察詢問是不是可以搜索那位Y拍賣家的店及可能藏贓物的地點?當警察只會按照流程走時,小老百姓只好自己自力救濟了是吧?
Canon EOS 500N + EF 35-80mm F4-5.6 Canon EOS 300D EF 28-105mm F3.5-4.5 EF 50m

pecatru wrote:
早上10:00在Ya...(恕刪)

店家沒有賣出,而是另外處理(藏起來),因為樓主做法有點心急已經打草驚蛇,店家既然已經付錢給小偷,店家不可能乖乖的在店裡等你跟警察來的,虧掉那18000元的。
樓主遺失相機的心情我很理解,加上樓主因為遺失相機有點心急又氣憤,有請樓主冷靜下來,請直接找店家商量,能否18000再買回(不太可能,盡量高一點給他賺),總比相機全部都沒有好很多,幸運的話店家肯拿出來賣給你,18000當作經驗,就怕店家死也不拿出,我們拿他也沒轍的,你說他收贓,他可以抵賴不知情又有切結書保護他,就算你抓到小偷,他也花光光了!!!雙方是雙輸(店家贏),跟店家商量拿回相機才是雙贏,祝幸運...
1. 版主不是說警察已經有通知店家那是贓物嗎? 所以店家事後還賣出,那可能就是銷贓了

2. 跟店家買的人,是不是也算銷贓共犯很難說,要由法官判定,因為只要購買者是在不知情狀況下買到,就不算是犯法收贓。如果你要求跟買家要回相機,你也要提供等值價金給買家償還買家的損失。

3. 可以跟Y拍申請終止賣家帳戶,如果第一點成立的話

wserr wrote:
店家沒有賣出,而是另外處理(藏起來),因為樓主做法有點心急已經打草驚蛇,店家既然已經付錢給小偷,店家不可能乖乖的在店裡等你跟警察來的,虧掉那18000元的。


這樣幫店家說話很有問題。嫌犯賣出的價格已經很便宜,或者不知道價格任由店家開價,這時候就該推知東西可能有問題,但這時候還能主張嫌犯有簽下切結書不知道是贓物。但是等到警方與所有者找上門了,也說好不會賣掉,表示已經知道是贓物,這時就不該賣了。店家可以主張自己是善意第三人,先前並不知道是贓物,這種狀況法律明定可要求所有者以店家收購的價格買回,所有者再去跟嫌犯打官司就好,怎樣也不是店家把東西賣掉、藏起來。更何況你怎麼知道是藏起來而不是賣掉?

hoyaani wrote:
看完樓主整串文章,我...(恕刪)


1.11/8~11/29這段期間並無借用該人,是未經許可拿取

2.本民宿是有待改進的沒錯~謝謝指教

3.一開始警方真的沒啥動作

4.店家表示是在實體店面路過賣出的
Taiwan Go Go http://album.blog.yam.com/TaiwanLisu
yenchia wrote:
1.11/8~11/...(恕刪)


只要是贓物,不管是不是路過賣出,都一樣是贓物,把賣家有你相機的證物都準備好,賣家要藏也要看它有沒本事把東西交代清楚

嫌犯都知道是誰了,賣家還敢藏贓物,你把證據都準備好,

因為到時嫌犯萬一被抓,說贓物賣給了誰,賣家妨害辦案又侵吞贓物,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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