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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晚上大屯山撿到鏡頭一顆


invinciblevc wrote:
今天大屯山沒出景.....(恕刪)


拍彗星掉的嗎??

推一個

記得請警察伯伯放在防潮箱…不然半年可是會發霉的~

Mr.Ricky wrote:
說真的 送警察局是可...(恕刪)


我很不認同你說的 什麼叫A起來

員警處理民眾撿來派出所的拾得物
你覺得會因為一些有價的東西 而拿自己的工作開玩笑嗎
當面清點民眾所拾得的物品
開個受理民眾拾得物登記聯單不用5分鐘並交付拾得人
可以馬上發還的盡量通知失主來領回
無法聯絡上的,若是派出所就近區域的親自登門送回失主
或是陳報分局認領
這工作是一份責任
而不是像你隨便說說而不用負責任的
我之前在三峽老街撿到1000元,拿到警局招領,他們有給我單據.法定時間過了,沒人認領,警局就告訴我請我去取回,台灣警察的素質我覺得還不錯!

以前去捷克,遇到海關警察刁難,火車包廂中只有我一人,擺明了就是要索賄,讓我對捷克留下不太好的印象.
去義大利跟警察問路,他連理都不理轉身就離開,讓我當場傻在那裏
給台灣警察啪啪手!
真難得,樓主是個好心人,好心有好報
去年10月我的5D2+35L在濱海公路被偷
也有去報警作筆錄
那時就想已經找不回來了
版主這做法至少還有找回主人的機會
但我的就無望了...
推一下
樓主人真好
好心有好報
祝你幸福
我多年前在馬路上撿到一個皮包,檢查裡面也些現金,傻傻地直接交給當地的派出所,
當時執班員警跟我說皮包直接交給他就可以了,當場也沒清點內容物,也沒填什麼登記單等等的,
事後回想,被吃案的可能性應該可高,失主應該是領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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