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撿到Nikon單眼相機鏡頭

白色燈塔 wrote:
女王說: 你那顆 1...(恕刪)


隔天~~

遺失人:老婆老婆~~~妳有沒有看到我那顆 17-55mm ,昨天還放在這呢?

女王說: 喔~~妳說那顆笨重的喔~~ 今天有人說要用兩倍 18-55mm的價格買那顆~~我想那顆那麼笨重~~,我還是覺得以前的18-55mm 比較好攜帶,反正你兩顆差不多價錢買的^^ 又能賺錢~~就把它賣掉了。

遺失人:~~嗚~~嗚~~


好心幫頂+1
而且
基本上這篇文章也可以證明
樓主是完全沒有侵占「犯意」的啦!

不過還是請樓主小心個資安全
不要直接貼出電話好喔!
因為這篇文章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這樣....

要送警察局的話,建議樓主好人做到底,把鏡頭做好防潮處理,再交給警察,不然那些條子才不會愛惜這種東西,萬一失主一直沒來領而歸你所有時,才不會拿到一顆佈滿黴菌鏡頭。
很讚的大大真的
你會有福報的
讚讚讚
頂頂頂 !!!

世上只要多一些像您這樣的好人,想必會更美好吧!!
拍手說讚
我也是台南人
現在這樣的好人很少了
像以前撿到手機要還主人
朋友都說我是笨蛋...
變賣有錢拿,還了就什麼都沒有


SUN
GloryJazz wrote:
6/19,在台南市安...(恕刪)


頂~~~~~~~~~~~~~~~~~~~~

(會不會是買了更好的鏡...攬的出售kit 又佔空間...直接送路人 -.- )
islab1 wrote:
千萬不要灰心,人在做...(恕刪)

比較保險的做法就是不要撿,連碰都不要碰當作沒看到
要不然找個可以找個有力的證人一起撿,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很麻煩......
不過話說回來,做個好事還要這樣真是累
不能怪人太冷漠,只是這社會不保護自己一點真的很危險

有一句話忘了哪聽來的,讓我想了很久......"第一個發現命案現場的人,有50%的嫌疑"
沒事遇到命案就很衰了,還要被警察帶回去盤問,真是有夠倒楣......
chin0612 wrote:
送警局備案+1(恕刪)

其實沒有備案這種東西
只有報案和不報案

不要被新聞誤導了
GloryJazz wrote:
6/19,在台南市安...(恕刪)


好心人~
幫忙高調囉!!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